机关各股室.大队:
现将《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2025年6月3日
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规范涉企检查、优化营
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及湖南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5〕5号),同时,为持续深化我区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稳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优化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质效,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区生态环境执法实际,制定2025年度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通过在全市生态环境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依法实施行政检查,严格履行执法程序,全面规范执法流程。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规避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生产干扰最小化。不断推动跨部门、系统内联合抽查检查,着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监管环境,实现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覆盖、常态化。
二、工作任务
(一)持续完善“一单两库”。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托移动执法系统,完善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定期更新,实施标识化管理。
1. 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清单包括但不限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碳排放情况、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化学品环境管理情况、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及环评单位报告(数据)质量、建设项目环评及批复落实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环境安全隐患情况等进行的检查等。
2. 动态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管理信息为基础,覆盖本行政区域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做好检查对象名录库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差异化管理原则,结合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记录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将被检查对象分成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三类,动态对象库首先要涵盖全部重点排污单位,并根据我区环境监管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将日常监管范围逐步覆盖到辖区内所有污染源,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3. 建立健全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要将本单位所有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的工作人员全部纳入。检查人员名录库应采取标识化管理,在明确姓名、单位、执法(工作)证号、职务岗位等身份信息的基础上,按所在区域、工作年限、业务专长、部门岗位等要素分类标注,并随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动态调整。在对检查人员信息合理筛选、兼顾专长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现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对象的科学匹配。
(二)科学制定抽查工作计划。分局各股室要兼顾保持监管力度和减轻企业负担的要求,严格执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检查七条硬措施》,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统筹制定本股室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参与部门,合理整合部门内部、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对于已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计划的抽查任务,根据监管实际,无特殊情况不重复纳入本部门抽查任务,切实减少多头、重复检查。
(三)科学设定随机抽查频次。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数量、检查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等,合理确定一般监管对象、重点监管对象、特殊监管对象的随机抽查频次。在安排随机抽查工作时,可按季或月针对不同类别监管对象设置不同的随机抽查比例。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群众普遍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信用评价等级低、有特殊管理需要以及污染防治技术不能稳定达到排污许可证规定的监管对象,可适当增加抽查频次;对环境管理水平高、信用较好、环境风险较低的企业,可适当减少抽查频次,实现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
1. 一般监管对象按5%抽查比例进行抽取。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进行监管。
2. 重点监管对象最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每季度至少对25%的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原则上每年对辖区内所有重点监管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
3. 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和频次。对辖区内所有特殊监管对象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全覆盖检查。
4. 触发式行政检查。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实施触发式现场检查,或应企业申请实施行政检查的,可以不受年度检查频次限制,但不得明显超过合理频次。触发式现场检查内容能够与尚未执行的计划检查任务合并实施的,原则上应当合并实施;触发式现场检查内容能够覆盖计划检查内容的,可视为已完成本次计划检查任务。
(四)及时公开随机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随机抽查任务完成后的20个工作日内,主动将检查时间、内容、结果等情况在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的平台公开,公开期限按照国家及各省份有关规定执行。按照检查情况,公开信息可采用“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整改”“发现违法行为已立案调查”等简要的方式进行表述。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涉及保密、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可不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明确分工,强化协作。抽查事项清单所列责任机构,为落实该事项的牵头责任股室,各牵头股室要发挥主抓主管作用,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及参与检查、统筹推进、督促跟进、汇总及公示检查情况的职责;各牵头责任股室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对基层双随机监管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对抽查计划落实情况开展进度通报,避免“只计划、不执行”确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责任股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工作;各责任股室应及时向大队报送本股室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完成情况,确保实施方案重点工作进展可视、过程可控、结果可考。
(二)五个严禁、八个不得。本轮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严禁任性处罚企业,不得乱查封、乱扣押、乱冻结、动辄责令停产停业。严禁下达检查指标,不得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严禁变相检查,不得以观摩、督导、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
(三)履职尽责,强化担当。“双随机、一公开”不是简单抽签检查”,而是要通过科学监管、规范执法,推动生态环境部门履职尽责、强化担当。只有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正、主动作为、责任压实,才能真正实现监管的公平性、有效性和公信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市场秩序。各临检执法人员应主动作为,敢于发现问题,避免“走过场式”检查,要深入排查风险隐患,真正发挥监管作用。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抓好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各项工作。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贵的,将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加强培训,强化宣传。要切实加强对检查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检查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升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水平。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局官网、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附件: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附件
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
|
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比例 |
实施主体 |
实施期限 |
责任部门 |
|
43090020250424161001 |
水污染防治监管 |
不定向 |
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企事业单位. 其他生产经营者 |
5%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大气与水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1002 |
大气污染防治监管 |
不定向 |
大气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大气污染物排污单位 |
5%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大气与水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1003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 防治监管 |
不定向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固体废物关联企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 |
5%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土壤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1004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制度执行监管 |
定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跟踪监督检查 |
投入后建设项目 |
5%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环评股、大队 |
|
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取比例 |
实施主体 |
实施期限 |
责任部门 |
|
4309002025 0424161005 |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监管 |
定向 |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建设项目 |
5% 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财务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1006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编制监管 |
定向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监督检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5% 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环评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1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 |
定向 |
机动车排放检测单位监督检查 |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
5% 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区市监局 |
5月至12月 |
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2 |
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监管 |
定向 |
城镇排水污水处理监督检查 |
城镇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厂 |
5% 以上 |
区住建局、 区城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大气与水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3 |
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
不定向 |
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检查;设备工作状态、使用和核查情况: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情况的检查 |
机动车排放检验单位 |
5% 以上 |
区市监局、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4 |
城市垃圾监管 |
定向 |
城市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建筑垃圾收运处监督检查 |
生活垃圾.餐余垃圾建筑垃圾相关单位 |
5% 以上 |
区城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5 |
重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管 |
定向 |
重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督检查 |
医疗机构 |
5% 以上 |
区卫健局、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大气与水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6 |
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 |
不定向 |
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检查 |
企事业单位其他生产经营者 |
5% 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
5月至12月 |
大气与水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7 |
土壤污染防治监管 |
不定向 |
土壤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土地使用权人 |
5% 以上 |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区自然资源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局 |
5月至12月 |
土壤股、大气与水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8 |
放射性物品运输 安全监管 |
定向 |
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监督检查 |
放射性物品托运单位、放射性物品承运单位 |
5% 以上 |
区公安局、 区交通运输局、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土壤股、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09 |
医疗废物监管 |
定向 |
医疗废物收运贮处中疾病和环境污染防治监督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
5% 以上 |
区卫健局、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大队 |
|
4309002025 0424163010 |
非煤矿山监管 |
定向 |
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管.对非煤矿山无证开采和超深越界开采监管.对尾矿库环保设备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的环境监管 |
非煤矿山企业 |
5% 以上 |
区应急管理局、 区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资阳分局 |
5月至12月 |
土壤股、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