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11-30 10:0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111号)要求,我市全面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截止20161125日,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154个,其中:淘汰关闭类项目250个,完成190个,完成率76%;整顿规范类项目1569个,完成1496个,完成率95.3%;完善备案类项目1335个,完成1321个,完成率98.9%;151家下达停产决定书完成整治。累计完成清理整治3007个,完成率95.33%,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为有效推进工作落实,市政府建立由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等单位组成的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的协调机制,由市环保局组织协调、定期调度及技术指导,办公室设市环保局,组成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了工作合力。为我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政府部门职责。根据本市实际,市政府制定了《益阳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方案分组织动员、摸底排查、分类整治三个阶段。明确并细化了各组成单位、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区、县政府(管委会)是清理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明确了整改内容、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监察机关的依法依纪责任追究机制和检察机关的涉嫌职务犯罪机制。各区县(市)政府根据辖区内实际,均制定了详细的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我市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整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责任保障。

(三)全面摸清底数,提出整治实施意见。为全面摸清违法违规项目底数,查缺补漏,找准薄弱环节,我们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规划建设环保所的主观能动性,清理出一大批相对分散、位置偏僻、隐蔽性高、风险突出、难以监管到位的小企业、小作坊,如:赫山区汞法提金是该区传统产业,历史悠久,村民以隐蔽方式在自家庭院建设摇床加工,涉及多个乡镇,地域范围广、参与人员多,经多年沉积,环境风险突出。共清理该类项目79个,现已全部取缔关闭到位。本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基本做到了全方位、全覆盖。为全力推进整治,2016618日,市环保局下发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整治阶段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分类整治、审批验收及备案、执法监管、部门配合、整治时限、遗漏项目、情况报送、档案管理等8个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有力的促进了整治工作的开展。

(四)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环境风险底线。为推进清理项目的整治,市环保局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处罚风险突出、污染严重的项目8个,罚款38.5万元;办理移送电子行业、水上餐饮、塑料造粒的行政拘留案件3起;办理移送汞法提金、电镀、非法处置医疗废物的刑事拘留案件5起。有力的打击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了环境风险底线。

(五)加强专项整治,配合清理整治行动。为配合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三项专项整治行动一是在赫山区、高新区、桃江县开展兰溪河志溪河环境综合治理,整治了一大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二是对益阳中心城区主要工业污染源开展治污行动,涉及涉水项目19个,年底将达标排放并通过验收;废气项目26个,改造锅炉38个。三是对资江河道中心城区段、城区重点路段及周边地段开展综合整治,涉及资阳、赫山、高新、桃江、沅江五个区县,清理了一批污染周边环境、制约区域发展、威胁饮水安全的固定污染源。

(六)强化工作调度,全力促进工作落实。为有效推进整治,市环保局加强工作调度。2次组织区、县环保部门召开调度会,专题调度清理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519日,牵头组织公、检、法及政府法制办召开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席会议,通报联动执法工作情况,讨论联合执法机制,提高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效率;3次通报各区县(市)工作完成情况;下达通知、函、公示、意见等相关文件11次;向省环保厅和市政府情况汇报、情况报告7次;根据整治进度,共编写工作简报5期;工作总结、工作点评4次。有力的促进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清理存在遗漏。部分区、县清理工作未做到全方位、全覆盖,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底数不清,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设施不完善、无设施、未审批、未验收的项目仍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家庭式小作坊、“十小企业”,点多、面广、线长,污染重、隐蔽性高、不易发现,存在遗漏。

(二)单打独斗突出。在清理整治工作中,发改、经信、国土、住建、水务、公安等部门尽管有相应的职责,但与环保部门横向联系较少,工作合力未形成,存在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

三、工作打算与建议

(一)全力推进整治工作落实。针对整治进度相对落后的问题,市、县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已高度重视,我们将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按照“三个一批”的整治要求,倒排工期、倒逼时间,抓好严重环境问题整治力度和一般环境问题整治进度,促进较大环境问题的全面整治。到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

(二)继续清理遗漏的问题项目。制定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督促区、县对未清理出的违法违规项目“按湘政办发[2015]111号”文件要求继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做到清理整治工作全方位、全覆盖。

(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利用查封扣压、停产限产、计日处罚、司法移送等强制处罚措施,重拳打击违法排污,严厉惩治违法违规建设,确保环境风险底线。加强环保、公安执法联动,打击环境犯罪行为。建议省环保厅在环境犯罪行为监测数据认定时,简化程序、缩短时间,充分考虑公安机关打击环境犯罪行为的时效性。

      

      附件:1.益阳市建设项目清理汇总表.xls

            2.益阳市建设项目清理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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