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 30 万吨建筑用板岩及配套碎石场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决定公开
发布时间:2017-03-03 12:58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批复文件名称

关于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 30 万吨建筑用板岩及配套碎石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批复文件文号

益环评验[20173

批复文件

发文时间

2017220

批复文件全文

 关于桃江县全盛矿业有限公司年开采 30 万吨建筑用板岩及配套碎石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doc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秦雪奎

  益阳市环境监察支队  0737-267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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