梓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202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25 14:29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梓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2020)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梓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第二次向社会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的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梓山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2017-2020)

梓山湖紧靠益阳市政府,龙洲路东侧,益阳大道南侧,团圆路西侧,迎宾路北侧,跨6个自然村。水面1700亩,最大水面长2600m,平均水面宽580m,最大水深18m,常年库容1070万m3,积水面积约20km2,常年蓄水量800万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湖泊内源污染防治工程、城市生活污染防治工程、工业污染源防治工程、湖泊水体保育清淤工程、湖滨林带与湿地恢复建设工程、生态驳岸建设工程等。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环保措施

(1)水污染物。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现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废水,经过沉砂、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运营期:污水的来源主要为入园活动人员的生活污水,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2)大气污染物。施工期:废气主要是开挖土石方及各种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此外还有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3)噪声。施工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施工机械没备,使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运输车辆应尽量减速行驶,禁止鸣笛,以减少对运输路线两侧居民的影响。运营期:无大的噪声源,主要噪声源为入园活动人员吵杂声等,通过规划项目区内绿化等措施后,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进行简单分类外运,其它废弃垃圾处置按照《益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执行,不得随意堆放,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城市景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最终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运营期:固体废物的主要来源为入园活动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公众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以及期限

在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期间,公众可通过打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环评单位索取补充信息,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是任何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其他公众也可发布对项目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征求公众事项:对本项目是否认可,如反对则提出反对的理由,对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主要环境问题,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化建议。

五、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益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联 系 人:阳主任

电    话:0737-6610378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紫金国际

联 系 人:邓  工

电    话:0731-85227731

电子邮件:893351894@qq.com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

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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