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8-03-27 15:22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沅江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现对沅江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规划概况

沅江港是湖南省的15个地区重要港口之一,是洞庭湖区重要的农产品和工业原料集散中心,是沅江市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为腹地内煤炭、造纸原料、建筑材料和化肥等物资中转外运的任务。沅江港规划由白沙、草尾、黄茅洲、泗湖山、南大、漉湖、赤山7个港区组成,规划港口岸线4289m,预留港口岸线12775m,其中规划货运港口岸线11段,规划利用港口岸线1850m,预留货运码头岸线2020m;规划客运码头4处,规划岸线利用404m;规划工作船泊位 2 个,规划岸线利用250m;规划LNG加注站5个,规划岸线利用1240m。沅江港口功能定位为具备装卸储存、临港开发、商贸物流、客运旅游、综合服务等功能。规划范围主要包括:(1)沅江市辖区内沅水河段及两岸乡镇;(2)沅江市辖区内澧水河段及两岸乡镇。

二、规划组织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173755333

  址:沅江市金桔路11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Emailhunanjxhb@163.com

电话:0731-22323295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渌江路137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进行规划纲要初步分析,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初步现场踏勘。

2、进行规划初步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包括环境要素的影响预测与评价,资源与环境承载力分析与评价,清洁生产,环境风险分析等。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5、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泛征询公众对沅江港总体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范围:规划所在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及相关的居民、单位。

主要事项: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认为目前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规划建设期的主要环境影响;希望采取什么方式减缓环境影响;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规划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沅江市交通运输局

                                              201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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