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晟牧业有限公司
年出栏10万头生猪自动化生产线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网上第二次公示
一、发布说明
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受湖南省龙晟牧业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年出栏10万头生猪自动化生产线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精神,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湖南省龙晟牧业有限公司、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年出栏10万头生猪自动化生产线及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2、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安化县龙塘乡桃仙村十组,项目总投资12122.22万,常年存栏基础母猪5000头、种公猪50头,项目建成达产后,年出栏商品仔猪及商品肉猪约125000头,其中:仔猪25000头,育肥猪100000头。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1、项目选址及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处于安化县龙塘乡桃仙村十组,符合安化县的整体规划,另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改本)》,本项目所用生产工艺装备及产品均不在限制和淘汰类之列,因此项目符合相关规划和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等各监测点各项指标均能满足标准要求,现状区域环境质量较好。
3、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猪舍的猪粪、猪尿等散发的恶臭,沼液贮存池产生的恶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等。建设单位拟采用生物除臭塔对猪舍恶臭、污水处理站恶臭及堆放场恶臭进行处理,同时合理搭配饲料、通过机械刮粪及时清理栏舍、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等措施进行控制,通过处理后对周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综合废水经“UASB+厌氧ABR+好氧双面导流”处理工艺处理后,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的标准及《农田灌溉标准》(GB5084-2005)中的水作标准后回用于场区内林地及签订消纳协议种植区的灌溉,不外排地表水体,因此本项目污水不会造成污染影响。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设计安装设备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从声源上降低设备本身的噪声,并且将高噪设备安装在车间内,同时采取减震/隔声/消声措施进一步控制噪声,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猪粪、沼渣、污水处理站污泥、病死猪、生活垃圾以及医疗废物等。项目固废处理的原则是分类收集,猪粪、沼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外运至协议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料病死猪安全填埋,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均考虑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能有效减缓对环境的影响。
5、环境制约因素
本工程建设不存在明显环境制约因素。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区和周边范围内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
公众发表意见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文化程度、职业、联系方式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环评单位将在项目环评报告中反映公众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参与方式
1、填写问卷调查表;
2、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提交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1)名称:湖南省龙晟牧业有限公司;
2)通信地址: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龙塘乡桃仙村十组
3)联系人:龙灿辉
4)联系电话: 13973706898
5)电子信箱:609221251@qq.com。
2、评价单位
1) 评价单位名称: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莲路397号紫金国际19楼
3)联系人:张工
4)联系电话: 18673701924
七、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上述内容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开,就项目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意见。
本次信息发布和征询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自本次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