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候鸟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要求,湖南省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候鸟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湖南省大通湖国家湿地公园候鸟关键栖息地保护修复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区
(4)建设内容:(1)植被恢复20公顷;(2)生境改善328公顷(含浅滩湿地营建8.04公顷,植被补种311.81公顷,隐蔽地建设8.15公顷,蓝藻水华防治和成效监测各1项);(3)外来入侵物种清理808.9公顷;(4)鸟类食物补给地建设20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益阳市大通湖区大通湖湿地管理局
联 系 人:王钊
联系电话:15343245061
地址:益阳市大通湖区河坝镇沙堡洲村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湖南沐程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傅总
联系电话:18673708789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益阳大道西通程大酒店12楼1113室
四、公众意见表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