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土壤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2021年)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和《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规程》相关规定,我局现将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各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的土壤污染场地调查报告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布。
附表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场地调查报告的评审情况(2021年)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提交报告总数 |
一次通过率 |
湖南宏润检测有限公司 |
1 |
1 |
湖南中测湘源检测有限公司 |
2 |
2 |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1 |
1 |
湖南守政检测有限公司 |
1 |
1 |
湖南正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1 |
1 |
湖南精科检测有限公司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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