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限期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公告
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对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公告催缴。请益阳市凯迪绿色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22日)到当地税务部门缴清所欠费用。逾期不缴纳,按《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其富余排污权将由本机关无偿予以收回。
附件:
关停欠费企业名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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