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 拟推荐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4-01-29 15:20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有关工作的通知》(益政办发〔2023〕18号)和《2023年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措施考核方案》(益生环委办〔2023〕55号)有关规定,经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考核评分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审议,并报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拟推荐下列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为2023年市政府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督查激励对象,现予以公示。

  一、县市区名单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类:赫山、安化

  水质综合指数及改善幅度类:大通湖

  土壤及生态文明创建类:南县

  “夏季攻势”及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类:资阳

  二、市直单位名单

  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511办公室,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逾期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37-4112958

  通讯地址:益阳市鹿角园路123号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邮政编码:413000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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