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赫山区201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五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信息
发布时间:2022-07-04 16:5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项目名称

益阳市赫山区201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五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型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建设用地

公示时长

15天

公示时间

行政区划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

地块面积(m2)

119504

地块规划用途

城镇建设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林翼大道两侧

经度

112.31049

纬度

28.28473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2-5-24至2022-6-10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谢姣

单位联系电话

18107372241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黄召龙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0737-4402528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国家机关

土地使用权人

益阳市赫山区城镇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李治国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5898472077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益阳市赫山区十洲路银东社区办公楼5楼

报告主要结论

益阳市赫山区201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五位于益阳市赫山区泉交河镇林翼大道两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31′3.959″,北纬28°28′51.573″,地块总占地面积119504㎡,地块区位优势十分明显。通过收集资料、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分析,项目地块2015年之前为农用地,截止到目前,该地块仍被原有植被覆盖,2015年后拟规划为城镇建设用地,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试行)》中第一类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二款规定“对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监测表明有土壤污染风险的建设用地地块,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土地使用权人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经过调查,该地块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至现场踏勘时间为止,现状还被原有植被覆盖,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同时,地块周边相邻区域主要为泉交河城镇居民、泉交河镇中心学校、泉交河镇幼儿园、益阳市第十七中学等,周围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益阳市赫山区2014年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地块五可作为建设用地。

地图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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