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09-14 10:59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经基层推荐、党组研究,现将拟定评选的2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和5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9月18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进行反映,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人: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周运

电话:0737—4223710

附件:1、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单位及简要事迹

2、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及简要事迹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9月14日

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单位

及简要事迹

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

近年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南县分局机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坚持在发展中落实保护,在保护中促进发展,切实履行环境监督管理职能,服务全县发展的大局。狠抓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注重生态保护,开展绿色创建,努力构建生态文明,增强全民环保意识,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中,分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落实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处置等相关环保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全力支撑保障。全局上下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二大队

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直属二大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扎实开展环保各项工作,先后开展全市涉重行业重点企业排查、日常监管 “双随机”检查、锅炉行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行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混凝土搅拌站专项整治、采碎石行业环境整治、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砖瓦烧制企业整治、赫山区大米加工行业环境污染排查等工作,各项工作持续推进效果较好。持续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共检查企业313家,督促整改248家,立案查处18家企业,处罚金额143万元,拟处罚10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3家(拟移送1家)。

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及简要事迹

一、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曾立清

曾立清,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现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2011年始,一直从事党建和纪检监察工作,党建工作5次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单位。该同志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抓牢思想的堤坝。建立和完善个人廉政档案,完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廉政档案67份。敢于碰硬,2019年共有12名干部被追责问责,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政务记过2人,政务警告4人,诫勉谈话4人,谈话提醒1人,市局班子成员平时工作谈话提醒92人次。市局机关纪委协助收缴违纪款2万元,没收违纪所得0.2万元,督促干部主动上交违纪违规款9.3万元,补交廉洁自律款1.974万元,所有违纪款项均按要求上缴国库。

二、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阳皓

阳皓,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现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参加工作十五年以来,先后多次获得年度先进工作者和先进个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专项工作(课题)获得一次省级三等奖、一次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020年负责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益阳地区以总分第一的优异成绩位列榜首。

三、益阳市桃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吴也胜

吴也胜同志,男,汉族,1979年6月出生,现任益阳市桃江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在担任环境执法大队长以来,带领执法大队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主要先进事迹表现如下:一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排忧解难。指导企业环保设施设备因疫情停工停产而重新启动面临的各类问题45个,帮助企业制定整改措施31个。二铁腕执法,敢于碰硬。对于污染严重,群众意见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非法企业绝不手软,今年来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件,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10件。三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环境问题。将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污染问题放在重要位置。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处理各类环保投诉196起。

四、益阳市生态环境局安化分局办公室主任贺华

贺华,男,1978年10月出生。2000年2月在原安化县环境保护局参加工作,先后任环境监测站副站长、站长、自然生态保护站站长、办公室主任(兼局扶贫办主任、局工会主席)等职务。进入环保战线21年,从一名普通的干部逐步成长为一名政治素养高、业务水平强、综合能力突出的中层干部。在21年的工作中,多次被评为优秀,扎实的完成了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管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考核、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监管、畜禽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自然保护地监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综合行政管理等方面工作。

五、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土壤管理股股长夏安湖

夏安湖,男,1967年2月生,现任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沅江分局土壤管理股股长。该同志一直在环保岗位负责业务工作,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廉政意识牢,多次荣获市政府优岗奖励,2018、2019被沅江市委、政府授予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先进个人以及河长制工作先进个人。及时有效地处理了多起突发环境应急事件,如2016年岳阳市云溪化工危险废物外抛案等风险处置。狠抓省控断面浩江湖水质治理,浩江湖水质从2018年起迄今已稳定达到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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