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9 16:05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关于落实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

权限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中共益阳市委办公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进一步向园区下放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下放范围

本次下放市级经济主管权限的工业园区范围为益阳高新技术开发区、赫山龙岭工业集中区(含衡龙新区)、资阳长春经开区。市域范围内其他区域的市级环保系统经济管理权限暂不变。

二、细化承接方式

依据益阳市人民政府第2号令和益办发电[2018]95号文件精神,以市局文件形式,授权益阳高新区环保分局、资阳区环保分局、赫山区环保分局直接行使排污许可证(大气、水)核发、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影影响报告书(表)审批(除2017年省厅下放的水力发电、化工石化医药、采选、废纸造纸、印染等和今后省厅下放给市级审批的建设项目审批权)、建设工地夜间临时施工证明、市政建设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等四项行政许可事项。授权文件明确这四项审批许可事项在授权期间上述三分局全面履行市局职权。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三分局负责审批的行政事项,由各分局局长签发后,分别加盖市环保局行政许可(一、二、三)章。在实施行政审批时,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由三分局负责举证和协调出庭应诉等具体法律事务。

2、三分局根据下放权限情况,要进一步调整人员力量,确保下放的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下放的审批项目事项必须落实“网上办、一次办”的要求。下放到资阳环保分局、赫山环保分局的审批事项分别进区政务中心受理办结,并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进行“网上办、一次办”。下放到益阳高新环保分局的审批事项按园区管委会的要求进入园区政务中心统一办理。

四、加强监督管理

由市局机关纪委负责,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各项审批项目是否下放到位,是否依法依规审批到位,是否存在不廉洁不作为慢作为的行为,确保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审批、公开审批、阳光审批。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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