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3 20:57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规定,结合益阳实际,益阳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1年8月2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建议意见。因秋冬季节到来,气象条件不利于空气质量改善,应尽早确定禁燃区并开展相应工作,全力改善空气质量,因此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为15日。

通讯地址:益阳市鹿角园路123号

联 系 人:徐伟

联系电话:0737-4229662

邮    箱:762564122@qq.com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国环规大气〔2017〕2号)规定,结合益阳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以下简称禁燃区)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资阳区的长春经济开发区以及食品工业园全域,资阳区汽车路街道、大码头街道、赫山区的赫山街道、金银山街道、桃花仑街道、会龙山街道、益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朝阳街道、东部产业园全域,龙光桥街道(绕城高速S7101南线以北区域),谢林港镇(绕城高速S7101南线以东区域)。 

二、高污染燃料种类: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35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蜂窝煤等)、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国家规定的其他高污染燃料。”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禁燃区内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轻质柴油、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

三、禁燃区内,天然气管道已建成的区域或集中供热区域,禁止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禁止燃用建筑废弃模板、竹胶板、竹木材料、谷壳、锯木屑等其他废弃物;天然气管道未建成的区域或天然气供应不足时段,可使用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且必须达标排放。

四、禁燃区内新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违规使用生物质成型燃料,违规燃用建筑废弃模板、竹胶板、竹木材料、谷壳、锯木屑等其他废弃物,未按照规定停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禁燃区内销售高污染燃料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查处;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开展禁燃区内各类经营户(含个体工商户) 使用煤炭及其制品的整治工作。

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禁燃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六、各园区管委会、区县 (市) 人民政府可根据本通告在各自辖区内依职权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七、本通告自 2021年9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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