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启动
发布时间:2018-07-25 11:12 作者: 来源:益阳门户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7月24日,湖南召开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动员会,启动对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娄底、永州、张家界7个市的环保督察,进驻时间约 20 天。副省长陈文浩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环保厅厅长邓立佳代表省人民政府介绍了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工作安排。

陈文浩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省级环保督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76个问题和交办的4583个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夏季攻势进展情况。通过环保督察,严格督政,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让“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落地生根,推动各相关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共同努力、各尽其责,打好今年省级环保督察收官之战。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省级环保督察的主要内容包括: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及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办理情况;污染防治攻坚战和夏季攻势任务完成情况;国家组织开展的标志性战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区域、流域污染治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与整改情况。

督察分三个阶段,市州本级督察、延伸督察和梳理分析归纳。被督查市州将设立1个举报电话专线和1个举报邮政信箱,督察进驻期间8:00至18:00接受群众来信、来电。

进驻督察结束后,各督察组均要撰写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后,督察报告要向被督察市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反馈。被督察市州、县市区应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督察组适时组织“回头看”。

督察结果将移交省委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市州、县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调整任免的重要依据。

据了解,第二批省级环保督察组在第一批设7个驻地督察组基础上增设综合协调联络组、宣传报道组,增强了督察力量。同时,为进一步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第二批7个驻地督察组副组长从经信、国土、环保、住建、水利、农业、林业等7个厅局的副厅级干部中选派。省直部门的督察组成员也由第一批7个厅局推荐的14名同志增加到第二批的11个厅局推荐的31名同志。

会上,第六环保督察组长、娄底市政府负责人、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分别代表省环保督察组、被督察市州和省直单位作了表态发言。省政府领导,省环保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第二批督察市州分管负责人,各省级环保督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协调人参加会议,以及省环保厅领导班子成员及和各相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信息来源: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陈颖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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