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持续推进空气质量改善 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17 15:2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2022-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方案》,2月8日,益阳市启动第三轮次空气质量改善秋冬季监督帮扶工作,生态环境部推送的扬尘源点位和工业源任务,分别由各区县(市)蓝天办和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开展现场监督帮扶工作。

扬尘源监督帮扶组坚持问题导向,每到一个扬尘点位,按照《益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十查十做》要求,对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一一反馈给现场负责人,要求采取有效抑尘降尘手段,防止扬尘污染。并对整改情况持续跟进复查,形成“现场核查-督促整改-长效管理”的帮扶闭环工作机制,杜绝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确保监督帮扶取得实质成效。

工业源监督帮扶组由各区县(市)组织执法骨干实施,针对推送任务要求和异常线索开展现场检查,按照“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要求,对企业排污许可信息填报执行情况、产排污环节污染物收集处理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进行逐项体检,全面查找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帮扶指导企业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及时消除污染隐患,对现场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等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

本轮次监督帮扶截止2月16日,对扬尘源点位核查7处,发现问题点位2处,均督促立行立改。工业源开展监督帮扶检查8家,发现问题4家,要求整改3家,对1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典型案例】益阳某木业有限责任

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

污染防治设施案

 

2月14日,根据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工作要求,益阳市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现场核查组对某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细木工板热压工艺正在进行生产,生产工序中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使用,涉嫌未按照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2月15日,益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之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