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是生命的象征、大自然的底色,良好生态环境是美好生活的基础,人民共同的期盼!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奋进,参与环保志愿服务,遵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共创美丽中国!”正月初七是兔年新春上班的第一天,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宏在全局干职工大会上发出关于开展“遵守‘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共创美丽中国’”宣传普及与实践活动的倡议和号召。

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部署开展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普及活动
在2018年6.5环境日,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以来,桃江县生环委办、县蓝天办、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等部门,每年都以不同的方式开展相关学习宣传与实践活动。今年1月,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益阳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结合当前污染防治工作实际,联合制定了本年度《<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宣传普及与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桃江县城管执法局组织环卫服务中心全体管理人员
学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县生环委办、县蓝天办、县生环分局、县城管执法局在新春上班第一天的第一件事,就是组织全体管理人员上好新年第一课,学习《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号召全体干职工全面开展“关注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参与监督举报”“共建美丽中国”等主题宣传普及与实践活动。

县蓝天办组织巡查队伍一边进行大气污染防治巡查、一边在各居民小区宣传普及《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同时,桃江县环保协会也积极行动,组织环保志愿者在中心城区大街小巷、公共游乐场、大小公园、交通要道等场所开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大宣传大普及活动。

环保志愿者开展相关主题实践活动现场一处
(桃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陈耀新 莫海波 莫杰 熊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