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到南县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千字精准画像”督察调研
发布时间:2022-06-29 14:51 作者: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6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督察一处四级调研员袁占军一行到南县,就生态环境问题等工作开展督察调研。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市生态环境局四级调研员欧宏量等参加督导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去到茅草街镇宋利废旧回收店、明山头镇港湾永胜牧业有限公司、明山头镇污水处理厂、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渔尾洲电排渠,现场督察了解湖南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及拍摄组指出南县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南县积极主动整改指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

  座谈会上,督导组听取了南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南县对照省、市要求,进一步抓好生态环境整改。一是要保持高站位,持续推进突出问题整改。对未完成的问题,要抓住不放,作为重点大力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好长效监管机制,特别是抓好敏感问题和重点问题,要确保整改到位,经得起查;做好举一反三排查,吸取教训,对照问题做好自查。二是深入开展好“利剑”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政策生态。“利剑”行动清单持续动态更新,要着力解决问题,避免舆情和环境事件发生,要认清“利剑”行动的目的和意义,保持社会安全稳定形势。三是高度关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要对信访举报件高度重视,对群众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对存在问题立查立改,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诉求。四是抓好县域突出重点工作。抓好水的问题,加强城市管网建设、企业园区污水达标排放,做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抓好气的问题,坚持做好秸秆焚烧、道路扬尘、建筑工地等工作。五是各部门积极主动作为,强化部门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共同推进生态环境治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