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全面部署 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
6月16日,桃江县召开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工作部署会议,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造军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经开区、灰山港产业开发区的分管领导、联络员,相关部办委工作人员,市生态环境局桃江分局全体班子成员参加了会议。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县委2022年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申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县人民政府将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纳入全县“九大示范创建”之一,印发了《桃江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设立七个工作组,全力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刘造军副主任在会上进行了动员讲话,阐述了建设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的重要意义,提出用3年左右的时间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并就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载体、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是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决策。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收集信息资料;把握培训契机,学好弄通创建要求;坚持绿色发展,始终抓好生态保护。三是强化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强化责任落实机制、协同推进机制、督查考核机制。
会议邀请有关专家解读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对与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通讯员:钟源 易亮宇 习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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