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益阳市反馈督察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02 10:57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0年9月14日至9月28日,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益阳市开展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并针对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1年3月2日向益阳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邓三龙通报督察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瞿海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值恒主持。张在峰副组长,督察组相关人员,益阳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益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推进南洞庭湖生态环境整治为重点,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有力地推动绿色益阳建设。特别是2017年以来,益阳市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为契机,凤凰涅槃,突出问题导向,以点带面、重点突破,狠抓环境问题整治,解决了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环境问题。益阳市整改成效得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的充分肯定,整改经验入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秋季督察培训班“十大正面案例”。

益阳市高度重视中央、省级层面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面上统筹部署,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挂帅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建立和实行统筹推进、蹲点调研、督查督办、追责问责、验收销号等长效工作机制,全市“一盘棋”抓整改抓保护格局加速形成。针对交办的问题,益阳市建立了“书记抓、抓书记”“市长抓、抓市(县、区)长”机制,坚持“舍得眼前利益、舍得局部利益、舍得环保投入”,与顽瘴痼疾作斗争,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治理,一个堡垒接着一个堡垒攻克,市、县两级共筹措37.8亿元推动问题整改。

益阳市建立4+X督察机制,季度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洞庭清波”办和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开展了高密度的生态环境督查。益阳市紧紧依托市生环委办、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办、蓝天办、石煤矿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大通湖水环境治理工作组5个平台,统筹推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加大对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调度,形成了齐抓共管、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

益阳市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20年10月14日,督察组交办的生态环境问题已办结62件,其中责令整改57家;立案处罚9家,罚款96.8万元。

督察指出,益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效,但对标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对标人民期待,仍然存在差距和短板。

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动性还要加强,责任还需更加压实。

针对2019年11月省大气专项督察指出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问题,益阳市在整改和日常管控中,只对市属工地开展治理,对中铁上海工程局益阳高铁南站27.85万平方米的建设工地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执行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六个“100%”的规定、不落实主体责任、不配合监管、不履行整改等问题,益阳市监管执法力度不够,手段偏软,不敢动真碰硬,任由违法行为长期存在。

二是规划统筹不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位于益阳市城区的朝阳产业园、长春工业园被住宅小区包围,城市居民与工业企业长期比邻而居,造成群众反复投诉。益阳市城市排水系统建设、运维与管理分市本级、辖区和园区三级,涉及住建、城管、水利等多个部门,排水系统建设和运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多头管理,各自为政,没有形成合力。渣土消纳场地匮乏,三区规划建设中资阳区消纳场为零,“有土无场”矛盾突出。城市管网建设滞后,雨污分流不彻底,部分区域存在雨污混接、错接、漏接的现象,部分城郊结合部无污水管网及处理设施,城区部分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不足。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存在管理不善,异味扰民,渗漏偷排等现象。

三是部分整改任务进展缓慢,整改标准不高,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仍有发生。

部分问题整改进展缓慢,西流湾排渍口污水溢流问题仍未有效解决。撇洪新河两侧仍然存在多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点位,雨季大量混流污水溢流入河,造成水质无法稳定达标。益阳石煤矿山通过关停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涉及的生态环境问题点多、面广、线长,尚需持续巩固成果,加强监管,积极推进。桃江县竹木胶板企业整治后部分出现反弹。2018年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益阳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改不实”问题,本次督察“回头看”发现,益阳市仍有部分黑臭水体未完全整治到位,这些情况与益阳市上报的已完成13条黑臭水体整治不符。2018年省级环保督察交办的“沅江市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问题”,沅江市在2019年上报整改销号。督察发现,垃圾填埋厂出水口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且长期未联网,雨污分流不彻底,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不足,渗滤液调节池满溢风险突出,督察组现场检查时提供虚假台账。沅江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单位整改不实,整改措施浮于表面,在整改没有到位、污染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仍然通过了逐级核查验收,并上报完成整改和销号。

四是部分污染问题依然突出,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根据督察走访统计,区域内散养户(50-500头)与规模化养殖户生猪存栏量基本接近,但散养户缺少污染防治的理念和措施,同时没有进行有效的监管,由此造成的面源污染问题突出。部分地区畜禽养殖户粪污处理不符合国家和益阳市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存在病死畜禽未及时处理、养殖粪污处理设施破损、渗漏、未按要求运行处理设施或直接外排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等情况。建材行业污染问题突出,多家混凝土搅拌站存在废渣随意倾倒,碱性废水直排的情况。整治后的砖瓦窑行业存在污染治理设施或在线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问题,已建的烟气在线监控设施大多未与环保部门联网,未能发挥有效的监督作用。

五是南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短板。

益阳市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管网配套建设不到位,进水浓度偏低的问题,部分污水处理厂存在闲置或不正常运行等问题。兰溪河治理效果不明显,2020年1-8月,兰溪河三个水质监测断面中,全丰断面和兰溪镇中学断面长期处于劣Ⅴ类。大通湖流域水环境治理任重道远,大通湖流域范围内农田面积约52万亩,养殖废水、农村面源污染物及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大,南县大通湖流域常住户还剩余13688户未完成改厕,2020年1-6月份大通湖水质为Ⅳ类,7、8月份为V类,出现反复。“南洞庭湖湿地违规建设同兴建材搅拌站”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和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后,沅江市以河长制委员会名义对该企业2条混凝土生产线进行拆除,并对此问题申报销号,2020年4月,该企业擅自恢复建设30万方混凝土项目,于7月全面投产并一直持续运行,对此,沅江市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未能履行职责进行查处纠正。

督察要求,益阳市要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要抓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契机,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益阳高质量发展。要切实推动有关问题整改到位,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绝不允许敷衍应对、不了了之。要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依法依规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对落实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并严肃责任追究。

督察强调,益阳市委、市政府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照要求及时通过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益阳市委、市政府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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