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2016年环境保护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4 11:31 作者: 来源:市环境保护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将2016年度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环境保护基本情况

1.排污主体情况:全市各类企业主体是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单位。国家环保重点废水监控企业11家,比与上年持平;重点废气监控企业7家(含电厂),比上年增加17%;重点污水处理厂监控企业7家,与上年持平。共有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13家,医疗废物处置中心1家。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151家。另外,城乡各类建设施工、城乡居民家庭餐饮、农业化肥农药使用、矿山开发等都对环境质量及生态造成影响。

2.环境监管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016年全市设置市控及以上水质常规监测断面31个,其中国控断面5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8个(其中市一级1个、县级城镇7个);已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全市设置大气常规监测点位9个,其中国控点位5个,省控点位4个。益阳市市区现有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212个。

二、环境保护工作总体形势

(一)环境质量状况

1.水环境质量:2016年我市国控和省控水质监测断面23个,主要分布在资江干流和洞庭湖。其中,16个断面水质达标,尚有资江桃江桃谷山断面(国控,目前水质为Ⅱ-Ⅲ类)、资江支流志溪河流域断面(省控)、资江龙山港断面(省控)、洞庭湖南嘴断面(省控)、洞庭湖内湖沅江后江湖断面(省控)、南县三仙湖断面(省控)以及大通湖断面(国控)未达标。

资江设12个国、省控监测断面,分别为:坪口、柘溪水库、城北水厂、株溪口、敷溪、京华、桃江一水厂、桃谷山、新桥河、志溪河、龙山港及万家嘴,每月监测1次。根据监测结果统计,资水干流益阳段11个监测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达到所在功能区水质要求,断面功能区达标率91.7%,水质总体为优。

洞庭湖设3个断面,大通湖设1个断面。洞庭湖整体水质为Ⅳ类,其中小河嘴为Ⅳ类,南嘴为Ⅴ类,万子湖为Ⅳ类。大通湖整体水质为劣Ⅴ类(大通湖10、11、12月为Ⅴ类)。

 益阳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山港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0%,超标因子为锑。

2.大气环境质量: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95天,优良率为83.1%(有效天数355天,超目标3.1%),优良天数比2015年多26天,优良率提高4.9%;PM10为82μg/m3,比2015年下降6μg/m3(比目标任务多6μg/m3);PM2.5为44μg/m3,比2015年下降6μg/m3(比目标任务少6μg/m3)。

3.声环境质量:2016年声环境质量与上年相比总体保持稳定,益阳市区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64.6分贝,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51.2分贝。

(二)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化学需氧量: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9.2202万吨,较2015年下降1.5%。

    氨氮: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0.9453万吨,较2015年下降3.9%。

我市水环境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

二氧化硫: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4.3475万吨,较2015年下降12.5%。

氮氧化物:2016年排放总量预计为2.9680万吨,较2015年下降9.1%。

我市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3.固体废物产生和处置状况:

2016年全市共调查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41家;排查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共11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共82家,其中公安环保联合查处涉嫌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5起;办理危险废物跨市转移审批88批次,其中跨市转入6批,转入量2200吨,跨市转出82批,转出量14016吨。

4.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全市创建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100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6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6个。

(三)环境污染事件情况

2016年,我市无突发环境事件。全市环保系统受理、办理环境信访共2133件,其中市本级受理、交(转)办688件,区县市受理、办理1445件。市本级受理环保部2件,环保厅4件,市长热线295件,12369环保热线241件,来信来访61件,网络舆情26件,微信举报59件。办结675件,办结率为98%。

(四)环境保护工作重大事项

1.大通湖治理:2016年8月11日,省环保厅就大通湖水质劣Ⅴ类问题约谈了益阳市政府和大通湖区管委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强烈推进大通湖治理。市政府成立了益阳市大通湖环境保护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两次召开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大通湖良好湖泊保护工作的通告》,制定了《大通湖湖泊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采取上下同治、标本同治、内外同治、政企同治、人水同治等五个同治和“禁、减、清、换、治、保”等六字工作措施,加大治理力度。

2.环保督察:2016年12月,省委省政府在益阳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督察期间,省督察组共交办了沅江南大膳镇非法填埋农村生活垃圾等督办件9件,交办群众来电来信249件,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交办督办,督办件第一时间办理,信访件通过《益阳日报》向社会公开回复。环保和公安及相关区县(市)和市直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严查快处,共检查企业502家,责令停业133家,停产整治109家,移送刑事拘留案件4件6人,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2件12人,处以行政罚款企业31家,共罚款382.8万元,其中对沅江市林源纸业暗管偷排废水处以251万元罚款,成为益阳和全省有史以来最大环保罚单,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有效的震慑。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市纪委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各区县(市)纪委高度重视,迅速核实和落实了相关责任追究,督察期间,共实施责任追究57人,达到了教育干部,强化责任的目的。环保督察期间,共受理群众来电353件,来信32件,交办249件。至2016年12月底,各单位反馈办理结果249件,分22期在益阳日报进行信息公开,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环境保护的主要工作

(一)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

1.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一是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全市共取缔关停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574家小竹制品加工企业、79家河沙黑砂汞化洗金、52家塑料造粒厂企业、5家造纸企业进行停产整治或取缔关闭。二是开展6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赫山区龙岭工业园主体工程已完成;桃江县经济开发区桃江县牛潭河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已经完工,污水处理设备进厂安装调试;沅江市沅江高新技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完成立项、环评、土地报批、施工图设计、征地拆迁等前期工作;资阳区新材料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的第二次论证和调整,完成项目一期工程填土,完成可行性研究批复;南县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已确定方案,已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大通湖区洞庭食品工业园已完成污水处理厂施工方案设计,正在进行招标。三是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积极推行雨污分流,全市共建成污水管网102.5公里;完成益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累计完成投资4.8亿元。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益阳市政府制定了《益阳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整治方案》,关闭保护区内企业7家、封闭排污口4处、取缔关闭全市粮油战略储备专用起卸码头,并拆除塔吊等设施,中石化会龙山油库及码头、橡胶机械集团有限公司2个大型国有企业均已封闭排污口,中石化会龙山油库已启动搬迁工作。

五是强力推进大湖保护。全力加强大通湖治理。大通湖区委、区管委会积极发挥主体责任,实行24小时监控,严厉打击投肥、投饵、投药和捕捞底栖动物行为;共清淤66万方、拆围81.7公里;完成2个大型畜禽养殖的退养工作;共完成大湖治理项目64个。南县清淤工作全面开展、畜禽退养19户、12个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招标、垃圾处理启动PPP模式;沅江市沟渠清淤全面完成、退养任务超额完成、四季红污水处理厂已申报建设、拆围一千多亩、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采取虾稻共作和测土配方、吊瓜子产业列入治理计划。有序开展柘溪库区两网退出工作。目前“两网”拆除数量分别为:投饵式网箱9224口,面积1348040m2;鳙鱼网箱8684口,面积为5058536.55m2;套箱1809口,面积为1299941.3m2;拦网247处,面积为14355m2;趸船138个,面积为8576.82m2。项目拆除、打捞、补偿、工作等费用所需资金预算2.99亿元。

2.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加强黄标车淘汰。淘汰黄标车是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排放、保护大气环境的重要举措。市交警支队采取多种措施,于2016年9月提前完成7318台的任务。二是推进燃煤锅炉淘汰。出台了《益阳市2016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了《益阳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治理计划》。45家纳入改造计划的企业的65台锅炉全面完成任务。三是加强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全市30万千瓦以上燃煤火电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16年我市长安益阳发电有限1台燃煤火电机组完成了装机容量300兆瓦2#机组的四角切圆煤粉炉的改造。四是抓好油气回收。2016年度益阳市加油站油气回收项目包括中石油益阳销售分公司、中石化益阳石油分公司两家公司的37个加油站,2个油库和所有运输车辆,上述两家公司的所有加油站、油库和运输车的油气回收任务已经全部完成。五是推进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建设。中心城区三个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环保检测设备已确定供应商;各区县(市)环保局加强与交警、质监部门和机动车安全检测站的协调沟通,加快机动车环保检测站建设进度,预计2017年上半年可开展此项工作。六是加强粘土砖厂整治。对全市所有粘土砖厂其中不符合产业政策、环境污染严重的砖厂将予以关闭,同时制定相关规划,控制企业个数和产能,完善相关报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减轻大气环境的影响。

3.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6年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任务的300个行政村(南县110个、大通湖区27个、沅江市40个、资阳区15个、赫山区40个、桃江县30个、安化县38个),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二)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体制改革

1.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2016年2月,益阳市市委、市政府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出台了《益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了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各相关责任部门的环保职责。所辖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相关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3月份,市委、市政府出台了《益阳市较大环境问题(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把主体责任追究细化、具体化,构建起“上下贯通、层层负责、有效追责”体系。所辖县市区也相应出台了一般环境问题(事故)责任追究办法。二是加强源头防控。全面启动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形成了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方案。三是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对重点监管企业实施环境信用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四是推动环境保护地方立法。经多次修改完善,《益阳市城市规划区内自然山体水体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将于2017年上半年出台。

(三)优化环境管理,促进经济发展

1.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对招商引资、立项争资项目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全程服务。市本级共审批环评项目107个,项目总投资123.66亿元。通过绿色通道审批立项争资项目28个,项目计划投资90.88亿元。环保行政审批事项按期办结率100%。

2.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共引进和签约《益阳市龙岭工业园衡龙新区商和新能源环保产业园项目》等3个项目,合同引资20.8亿元,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同时,积极包装和申报环保项目,共争取环保专项资金3.75亿元,超全年目标任务86.1%。

(四)严格环境监察执法,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

1.开展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2016年全市共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3154个,其中:淘汰关闭类项目250个,完成率100%;整顿规范类项目1569个,完成1569个,完成率100%;完善备案类项目1335个,完成1335个,完成率100%;227家下达停产决定书完成整治。累计完成清理整治3154个,完成率100%。

2.加强固体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我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动员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考核机制,加强了申报工作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和进度调度,下发了情况通报(益环办〔2016〕15号),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五)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确保环境安全

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6〕1672号)的要求,完成全市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积极推进互联网+管理技术,建立放射源实时远程在线监控平台,提高对放射源的管理效率,消除放射源安全管理隐患,将全市所有放射源纳入全时全天候管理视线,实现放射源“安全可控、万无一失”的管理目标。

(六)夯实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1.健全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体系。一是大力加强环境监测网络体系建设。我市按照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要求,着力加强和完善水、空气监测网点建设,所辖县市空气自动站、水质监测站环境监测点均按标点设置,点位明确、设置科学合理,并按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及发布监测信息。二是做好常规监测工作。环境质量监测:1-12月完成资江干流益阳段地表水5个断面(平口断面、柘溪断面、桃谷山断面、龙山港断面、万家嘴断面)水质监测工作;完成益阳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龙山港断面12期水质监测工作;完成洞庭湖南嘴、小河嘴、万子湖3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工作;完成省控资江流域益阳段城北水厂、株溪口、敷溪、京华村、桃江县一水厂、新桥河、志溪河七个断面的水质监测及数据上报工作;完成新增环洞庭湖河流的南茅运河、藕池河东支所设2个断面及新增4个内湖断面的的水质监测工作;完成了中心城区功能区噪声4个季度的现场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监测:益阳市中心城区共设5个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其中评价点位4个,分别是赫山环保分局、资阳区政务中心、市特殊教育学校(更改至奥林匹克公园)和市环保局旧址;对照点位1个,即益阳市甘溪港。益阳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监测和评价指标6项,分别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O3)和一氧化碳(CO)。水质自动监测。我市共建成的水质自动监测站4个。分别为国控站点资水入洞庭湖口万家嘴站,国控站点沅水与澧水交汇处南嘴站。省控站点资水入益阳断面安化县平口水站,省控站点益阳市中心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地龙山港站。(龙山港在已建成尚未营运)。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我市重点污染源监控传输有效率达到99.14%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4%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三是加强监督性监测。针对我市大通湖水污染问题,市环保局对大通湖水质每半月进行一次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及时上报市政府,为大湖治理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我市以“6.5”环境日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达到“人人知道环保,人人投身环保”的社会宣传效果。

(七)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展开后,市环保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谋划,制定实施方案,在完成原原本本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了“五个一”系列活动:班子成员讲一堂党课、表彰一批先进、重温一次入党誓词、组织一次知识竞赛、走访慰问一批困难党员。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大环保业务培训力度。制定了《益阳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大规模培训2016-2017年实施方案》。全市环保系统共参加省环保厅组织的大规模培训达163人次,市本级组织培训3次,共106人次。三是广泛开展“严格执法、依法征收、夯实基础、争创特色”为主要内容的四项竞赛活动。印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定期调度活动开展情况,各区县(市)形成了“比、学、赶、超”的热潮,进一步浓厚了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氛围。四是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出台了《益阳市环保局关于禁止局系统工作人员收取评审费等费用的有关规定》,完善了《益阳市环保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落实了上级的规定和要求。

近年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进展,但还存在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

1.环境质量形势仍然严峻。一是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堪忧。2016年,市内23个国控、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7个未达标。二是城区空气状况不优。2016年,我市空气质量虽然总体达标,但综合指数、SO2和PM10等指标在全省排名靠后。三是部分土壤点位环境风险问题突出。桃江松木塘石煤矿区、益阳市原锑品厂、安化烟溪镇(原七一五矿)、清塘铺镇等工矿企业场地和周边土壤重金属含量较高。

2.污染防治措施还不到位。一是产业布局不尽合理,畜禽水产养殖在第一产业中占比偏大。二是污染防治措施还不到位。城区粘土砖厂淘汰工作滞后,空气质量中的SO2年均值居高不下;部分城区建筑工地、渣土车等未落实防尘措施,造成扬尘污染,致使全年空气质量指数PM10未达到考核指标。三是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进度滞后。6个工业园区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3.环境安全存在隐患。一是饮用水安全问题。中心城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11个污染问题尚有3个问题未整治到位;南县第二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5家排水型企业;三仙湖作为南县多个乡镇的重要饮用水源,但水质长期为Ⅴ

类,沅江市一、二水厂饮用水源还存在PH值不达标情况。二是重金属污染问题。重金属开采企业规划不合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环境安全风险较大。

4.自然生态破坏问题比较突出。南洞庭湖湿地水禽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内存在约30个矮围网围,面积超过9万亩,虽然在省环保督察期间大部分得到拆除,但洞庭湖区各区县(市)大量内湖、河汊的矮围网围尚未拆除。安化六步溪国家自然保护区、桃花江水库畜禽水产养殖问题突出。

四、2017年环境保护基本思路和主要任务

2017年,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思路是: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两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富饶、创新、开放、绿色、幸福新益阳建设为引领,进一步压紧压实环保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大气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乡村清洁工程工程“三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坚决打赢环境治理战役,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

(一)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一是抓突出问题整改。对照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整改清单,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一项项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二是抓责任追究落实。对督察组要求追责的责任人员,协助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湖南前,尽快逐个追责到位,做到尊重历史,不枉不纵,强化履职尽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责任意识。三是抓长效机制建立。建立和完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将2017年全市环保重要指标、重点工作砍土分方,落实到各个区县(市)和市直责任部门,并进行严格考核。

(二)坚持攻坚克难,着力实施水环境治理专项行动

“一湖(大通湖)一库(柘溪水库)一河(资江)”为重点,抓好市域范围内水环境综合整治。一是2017年上半年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的责任,确保全市7个国控和省控不达标水质监测断面水质达标或明显好转。二是突出抓好资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问题整改、大通湖水污染防治、柘溪库区网箱养殖彻底清退,全力实施大通湖、柘溪和三仙湖三个良好湖泊的保护治理项目,确保大通湖水质退出劣V类。三是积极探索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区域联防联治模式和机制。四是加快黑臭水体治理。五是全面完成6个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确保全部投入运营。

(三)坚持部门联动,下大力气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精心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确保空气质量改善。一是强力推进全市粘土砖厂整治,确保全市231家粘土砖厂按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整改、关停到位,进一步降低中心城区SO2 指标。二是全面完成中心城区和各区县(市)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设,推动落实环检与安检的联动机制,搞好信息平台建设,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省定目标任务。三是抓好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及餐饮油烟治理,确保PM10达到省定考核指标。

(四)坚持城乡统筹,全力推进乡村清洁工程工程

一是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强三路(银城大道、益沅公路、益桃公路)卫生长效管理,强化省道、国道“四化”建设,强化河湖围网设施的清理,全面清理河湖沿岸垃圾,定期清运存量垃圾,全力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保洁机制。二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制定工作方案,推进拆迁退养,全面改造升级养殖设施,组织开展自查整改与考核验收。三是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明确完成400个行政村的整治任务,加强整县推进项目的检查验收。四是大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2017年,全市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14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乡镇6个、市级生态文明示范村100个。五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2017年全市创建美丽乡村20个。

(五)坚持项目引领,重点推进环保产业园建设

积极招商引资,立项争资,做大做强全市环保产业。在2016年成功引进北京泛华集团商和投资有限公司衡龙新区商和新能源环保产业园项目的基础上,全程搞好跟踪服务,牵线搭桥,着力促成商和集团与省内外知名环保企业强强联合,推进衡龙新区新能源环保产业园项目尽快落地投产,争取将该项目在“十三五”期间打造成年产值上百亿的环保产业园。

(六)坚持履职担当,切实抓好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抽查制度。二是按新《环保法》要求,对恶意违法排污企业严管重罚,改变监管执法宽松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改相应应急处置方案,严防较大以上环境问题发生,严守安全底线。四是加强监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环保与公安执法人员“双向”跟班学习制度,继续开展“严格执法、依法征收”竞赛活动。

(七)坚持从严要求,努力加强环保队伍建设

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题,落实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落实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在全市环保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中开展“业务理论学在先、改革创新干在先、作风纪律严在先、评先评优让在先”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班子。按照中央和省有关环保体制改革要求,统筹抓好改革过程中的环保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与管理,大力加强环保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加强领导干部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确保改革过程干部思想不乱、工作标准不降,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益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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