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扶贫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6-24 15:57 作者: 来源:市扶贫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本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扶贫系统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市扶贫系统提高对外宣传及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和手段,是加强和改进工作实效,扩大扶贫开发事业社会关注度的客观需要。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市扶贫开发事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扩大信息量交流,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应的扶贫板块网站平台予以公开。主要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领导小组、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内容主动公开目录外其他公众关注度较高各类政策文件、扶贫项目和资金等的公告和公示所发布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益阳市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我办提出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市扶贫办利用益阳扶贫网站、公众号等信息管理平台全面介绍益阳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为干部群众全面掌握了解益阳扶贫工作提供很好的信息平台。同时,还及时更新补充机构信息及人事信息。一是结合职能履行进行公开。通过对政策文件、机构概况、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向社会及时发布市扶贫办在履行单位职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咨询和监督。二是结合重点工作开展进行公开。围绕产业扶贫、社会扶贫、驻村帮扶等方面,采取专刊、专栏、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扶贫开发会议进行跟踪报道,对全市扶贫开发的发展成就,对党和国家的扶贫动态、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对领导的亲切关怀进行报道,促进了我市扶贫事业的社会影响力。认真抓好扶贫开发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

(四)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坚持把贫困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扶贫开发政务公开的重点,从扶贫开发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加大推进力度。一是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我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容易接受监督。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公示相关事项,让群众了解我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按照审批程序实行严格把关,保证信息的准确、可靠、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9

9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6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有待于加强和完善网上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充实公开的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

二是拓展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要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等业务工作的公开、公示制度,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文件、简报、电脑查询、新闻媒体、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在依托政府网站平台的同时,创造条件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完善扶贫网的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建设畅通、快捷的扶贫信息网,及时发布和更新扶贫工作情况和扶贫政策信息。

三是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和改进,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把涉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机关工作流程,推动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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