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本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政务公开工作是扶贫系统加快职能转变、推进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全市扶贫系统提高对外宣传及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和手段,是加强和改进工作实效,扩大扶贫开发事业社会关注度的客观需要。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紧紧围绕全市扶贫开发事业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扩大信息量交流,有力地推进了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对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办在政府门户网站对应的扶贫板块网站平台予以公开。主要有:《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领导小组、机构职能、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相关内容,主动公开目录外其他公众关注度较高各类政策文件、扶贫项目和资金等的公告和公示等,所发布信息中没有发现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益阳市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程序,但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向我办提出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平台建设情况
市扶贫办利用益阳扶贫网站、公众号等信息管理平台全面介绍益阳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为干部群众全面掌握了解益阳扶贫工作提供很好的信息平台。同时,还及时更新补充机构信息及人事信息。一是结合职能履行进行公开。通过对政策文件、机构概况、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向社会及时发布市扶贫办在履行单位职能过程中的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和公众的咨询和监督。二是结合重点工作开展进行公开。围绕产业扶贫、社会扶贫、驻村帮扶等方面,采取专刊、专栏、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对全市扶贫开发会议进行跟踪报道,对全市扶贫开发的发展成就,对党和国家的扶贫动态、政策法规进行宣传,对领导的亲切关怀进行报道,促进了我市扶贫事业的社会影响力。认真抓好扶贫开发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掌握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
(四)监督保障情况
落实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坚持把贫困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扶贫开发政务公开的重点,从扶贫开发信息公开方面入手,加大推进力度。一是通过推行政务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我办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了保密审查机制,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容易接受监督。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定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公示相关事项,让群众了解我市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批制度,明确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按照审批程序实行严格把关,保证信息的准确、可靠、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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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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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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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9 |
9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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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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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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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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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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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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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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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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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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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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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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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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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 |
6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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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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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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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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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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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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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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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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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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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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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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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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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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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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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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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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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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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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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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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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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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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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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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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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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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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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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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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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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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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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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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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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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比较单一,有待于加强和完善网上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
(二)改进措施
一是完善充实公开的内容。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和公开。
二是拓展公开的形式。根据不同的内容采取不同的形式,要进一步完善扶贫项目、资金等业务工作的公开、公示制度,通过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文件、简报、电脑查询、新闻媒体、会议等形式进行公开。加强信息公开的平台建设,在依托政府网站平台的同时,创造条件对门户网站进行改版升级,完善扶贫网的信息公开专栏等栏目,建设畅通、快捷的扶贫信息网,及时发布和更新扶贫工作情况和扶贫政策信息。
三是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在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基础上,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工作,规范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环节的工作。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本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补充和改进,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下一步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制度,压实政务公开责任,把涉及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及时公开。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将政务公开工作融入机关工作流程,推动我市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扶贫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