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网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03-23 10:47 作者: 来源:市扶贫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强对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不在互联网上泄露,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一、严禁涉密信息上互联网。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原则,凡上益阳扶贫网网站信息、新闻组、通知、政策等必须坚持保密审查审批制度。信息上网必须经过严格审查和批准确保国家秘密不上网。

二、不允许将内部涉密网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相连。

三、在本系统的网页上发布信息要严格按照审查审批程序执行。本单位范围内的业务知识、工作动态、情况通报等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在经本单位分管上网信息保密审批的负责人审批后可以发布;本系统上级文件中不涉及国家秘密属于纯业务资料型的信息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可以发布。

四、在发布市级以上红头文件或不能确定其是否涉密的信息时,须报市保密局认定审批经审核批准后可以发布。

五、在互联网上其它网页上截取的信息,必须在查明其出处、密级后报市保密局审批经审核批准后可以在本系统网页上发布。

六、发布信息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对信息发布人员要加强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履行保密责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七、发现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或者发现互联网上有涉密信息的要及时向市保密局举报,在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的同时严肃查处泄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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