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
(社会公开)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2月25日,巡察组向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书记亲自牵头抓总,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统一党员干部思想。3月份以来,局党组共组织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议、6次党组会议、1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调度进展情况。局机关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抓好巡察问题整改是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具体体现,党员干部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得以增强。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担负起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督促检查,切实推动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联络、指导调度、工作衔接的职能作用。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半个月调度一次问题整改进度。其他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抓好分管范围内的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每周调度一次整改情况。
(三)强化对标对表,强力推进整改。针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局党组逐项逐条进行了深入研究,制定和出台了《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具体整改工作时间安排表,制定了整改台账,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期限,把解决问题的责任具体到人、具体到事、具体到部门,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目前4个方面35个具体问题整改到位32个,3个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果。
(四)强化建章立制,堵塞工作漏洞。局党组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加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督促各科室和二级机构既落实当下整改具体措施,更注重建立长效管用的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促使巡察整改成果常态化、长效化。对照巡察整改要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和制度,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上级部署要求不够有力,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方面存在差距的问题
1.学习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发表的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固定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今年已经召开11党组会议,均严格执行了第一议题制度。制定了《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已组织5次集体学习,严格程序要求,务求学习实效。制定了《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每月根据计划细化学习方案,明确学习主题、学习目的、学习内容、研讨要点和主持人、学习秘书等事项。
2.学习内容不全面。
整改情况:3月22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根据市委宣传部2023年学习安排,制定了《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理论中心组2023年学习计划》,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适时增加学习内容。3月9日,印发《益阳市乡村振兴局2023年工作要点》,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在益阳市乡村振兴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和一楼电子显示屏上发布了国、省、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关理论文章和工作动态。2月份,举办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读书班。先后3次到乡镇、村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3月10日,召开全市乡村振兴系统业务培训班,对全市乡村振兴系统140名干部进行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
3.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排位不前。
整改情况: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到各县市区开展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调研。印发了《关于2023年继续动员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乡村振兴消费帮扶活动的通知》,鼓励各单位采用“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的形式,帮助解决我市农特产品销售问题。4月2日,联合市工商联在武汉参加“乡音 乡情 乡品”推介会、益商天下发展联盟第三次大会,助力“湘商回归”。积极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我市脱贫人口务工人数稳定在11.72万人;就业帮扶车间共有280个,目前全部正常运营,开工率100%;乡村公益性岗位共4362个,安置脱贫人口3193人。联合市派驻村办下发工作提示,进一步明确驻村工作队责任职责,督促指导结对帮扶人和结对联系人制定脱贫户和监测户2023年度帮扶计划或巩固计划,继续开展“套餐式”帮扶。要求结对帮扶(联系)人根据结对对象家庭劳动力情况落实各种开发式帮扶措施,同时做好2023年一季度的收入采集工作。
4.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4月3日至4月7日,组织开展了衔接资金政策落实情况市级复查,分3个小组,每个小组4人,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走访等方式,分别对安化县、赫山区、资阳区进行了抽查,共发现28个问题。4月23日至4月27日,由市纪委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组联合市乡村振兴局,分2个小组,对桃江县、沅江市、南县、大通湖区和高新区,开展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扶贫项目资产监管督导,共发现38个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要求限期整改,逐一销号。联合市财政局修订出台《益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3月24日,组织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整改时限。5月5日下午,对南县德昌国有林场发现问题召开专题调度会议,限期5月8日前,就发现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对账销号。责令南县林业局对入库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赫山区已经收回7万元项目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问责处理。
5.推进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2月15日到赫山区、3月6日到桃江县开展实地调研,了解改厕工作的困难和瓶颈。3月9日,在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把改厕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3月10日,举办了益阳市2023年乡村振兴系统业务培训班,对今年如何做好改厕工作明确了工作要求。3月17日,组织区县(市)分管改厕工作的领导和有关业务科(股)室负责人在益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班。县市区已经制定2023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积极筹备前期准备工作,其中安化县已经进行挂网公示,6月份可启动项目招投标。目前各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工作,8月底前各县市区全面启动项目建设。3月7日发督办函督促赫山区整改“一罐多户”、新建化粪池表面未硬化和旧旱厕仍在使用等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到位。出台了《益阳市乡村振兴局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方案》,全面开展问题厕所清零攻坚行动,持续跟踪整改成效。
6.消费帮扶持续带动乡村振兴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5月9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帮扶专柜建设的通知》,进一步解决消费帮扶专柜运行不力、闲置等问题。二是制定《益阳市消费帮扶及“三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对不规范运营的平台实行退出机制,保障消费帮扶“专馆、专区、专柜”平台健康发展运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运用好、管理好消费帮扶载体,帮助农民增收致富。待征求意见审定后印发执行。制定的《益阳市消费帮扶及“三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明确了“三专”平台的入驻条件和审批流程。制定的《益阳市消费帮扶及“三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明确了对发现有质量不合格、消费者投诉、销售其他非认定产品等行为的视情况予以取缔。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消费帮扶专柜工作的通知》,出台相关措施解决物流仓储、专柜点位安排、不合理撤柜等问题。
7.“一卡通”管理服务不规范。
整改情况:4月11-23日,督促各县市区开展2020-2022年“雨露计划”补贴数据采集。4月30日前,已完成今年春季“雨露计划”摸底核查工作。5月31日前完成县级审核及公示,6月25日前完成春季补助资金发放。4月10日-4月20日,组织开展了2023年一季度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专项督导,对“一卡通”存在问题进行了重点检查,暂未发现类似情况。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压实了主体责任。组织各县市区督促乡镇村充分利用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广泛宣传“雨露计划”教育补贴政策,切实提高脱贫户(监测户)的知晓度,确保“雨露计划”政策家喻户晓。
8.培训中心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5月10日,组织培训中心干部召开了会议,对培训中心的各项具体工作进行了明确分工,实行责任到人制,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专人负责,维持正常工作运转。2020年委托开展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已于2021年9月完成补训。关于市本级2021年12月对防返贫监测户开展的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等培训,提供了佐证资料。2022年度全市共计举办乡村振兴劳动技能培训7期,培训669人次,完成培训计划。5月12日,培训中心根据学员花名册,针对培训内容、培训时长和培训效果进行了回访工作,共计回访参训学员76人。对于回访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培训学校立即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并提交了佐证资料。先后到资阳区、桃江县、赫山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了解特色产业类型和企业用人需求。3月31日,下发了《关于征集职业技能培训需求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对所属行业、企业和相关重点群体进行调查摸底。5月15日,召开了市乡村振兴局劳动培训技能培训调研座谈会,听取培训学校关于培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乡村振兴培训高质量发展。
9.“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3月23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了《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为党组如何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供有益启发。今年已召开11次局党组会议,有关议题和事项均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
10.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到位。
整改情况:对局党组领导班子分工进行了梳理完善,由明确国家安全、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分管领导。今年以来,每个月到联点社区姚家湾社区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3月份,安排6名志愿者到联点社区配合开展创文活动。4月份,到姚家湾社区开展“筑牢两个理念 培育健康新生活”主题宣讲志愿服务活动。活动资料每月按照要求报送市创文办。
11.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于5月1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均按要求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
12.干部日常考核结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于3月30日召开机关干职工会议,组织学习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已制定印发了《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已完成2023年一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2022年考核待市委通知后开展,将严格执行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的要求。
13.指导督促责任科室整改乏力。
整改情况:以各级各类督导、督查、考核反馈问题为主线,结合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要求,出台《深入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细化10条工作措施,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有的放矢,责任到人。3月10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乡村振兴局长会议,并对业务骨干进行了乡村振兴业务培训。4月27日,对全局机关干职工进行了防返贫监测帮扶专题培训。4月10日-20日,完成了一季度“解剖麻雀式”工作督导,重点督导自查自纠工作落实和2021年以来各级反馈问题整改情况。3月31日前,已收集整理2021年以来各级督查、督导、考核反馈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根据台账资料显示,除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外,均已整改完成。
14.工作领导权、主动权抓得不牢。
因涉及重要敏感和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15.“四个纳入”落实有差距。
因涉及重要敏感和涉密信息,不予公开。
16.宣传阵地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按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对门户网站页面设置进行调整完善,已开辟政策解读和规划计划专栏。已将《脱贫纪事》《脱贫攻坚专题汇报片》《益阳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系列动漫》等宣传片上传至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推介。明确专人负责,登录门户网站,对网站已发布信息进行勘错检查并修改。3月31日已经更新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17.保密工作有漏洞。
整改情况:根据保密工作要求,对我局各项保密制度进行了梳理完善。4月底,对全局机关23台计算机进行了自查。3月30日,邀请市国家保密局专家来我局进行了保密工作业务培训,干职工保密意识有了进一步提高。
18.网络舆情应对不及时。
整改情况:出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4月28日,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明确专人负责,每天登陆网站查看网络舆情处置情况,确保信件都能在7日内答复完毕;对3件超期信件办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对接联系,做深做细网络舆情工作。3月21日在市长信箱收到的关于建档立卡的信件咨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回复,并及时与当事人沟通对接联系。
(二)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问题仍有发生的问题
19.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有差距。
整改情况:3月8日党组会议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及党组成员2023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3月8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了湖南省纪委监委《关于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关于7起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通报》。3月30日,召开机关干职工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不可触碰的底线2022、益阳市优化营商环境“清风行动”警示录)。3月30日,召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观看《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
20.有效防控廉政风险意识不够。
整改情况:已制定《2023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已组织廉政风险排查。5月25日已将廉政风险排查情况提交党组会议分析研判。
21.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在益阳市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辟“清廉机关”专栏,坚持每月推送一条以上关于“清廉机关”创建有关信息。
22.党建活动违规报销费用。
整改情况:组织对2019年以来的会计报表、报销凭证进行了自查自纠。已联系相关人员退还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组织党务专干学习《益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制度汇编》。
23.党建活动向基层转嫁负担。
整改情况:已制定《2023年党建活动计划》。联系相关县市区做好相关结算工作。
24.公务接待超标准。
整改情况:已于5月19日收回超标接待费,由接待人员自行承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执行,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并长期坚持。
25.工会开支超范围。
整改情况:对超范围慰问干职工家属的费用已全部收回。持续按《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开展活动,使用经费,并将长期坚持。
26.财务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5月5日,对2019年以来会计原始凭证进行了自查自纠,已修订《机关内部控制制度》,长期坚持。
(三)关于推动党的建设不够扎实,选人用人方面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27.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3月23日局党组会议听取了机关党建专题汇报。3月30日,印发了《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先后出台了《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2023年度党建工作要点》、《2023年党建活动计划》、《2023年党员培训计划》。
28.组织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3月21日,召开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在会上通报2021年组织生活会问题整改情况。
29.基础工作不完善。
整改情况:结合2021年度机关党支部建设实际,完善了支部基本情况、党员花名册等基础台账信息。
30.党支部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机关党支部管理制度。3月30日、4月25日组织开展“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已按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考勤和现场照片。3月30日,召开机关支部2023年一季度党员大会,按照“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要求,党组成员副局长、蔡小鹏上党课、观看了《忠诚与背叛-2022湖南反腐警示录》、走进益阳市规划馆开展“传承历史文化 涵养家国情怀”主题实践活动。两名退休党员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严格考勤并做好了记录。
31.队伍结构不够优化。
整改情况:4月下旬,对局机关干部学历及专业进行摸底,并建立台账。3月10日,组织全市乡村振兴系统干部进行了乡村振兴业务培训。4月初,组织赫山区、安化县、沅江市乡村振兴局局长前往浙江大学参加全省乡村振兴系统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4月21日-22日,组织全局干职工到郴州市乡村振兴局进行了学习考察。4月25日,组织全局干职工开展“能力素质提升年”行动四月份全员业务培训。按照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2023年配合市农业农村局评选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乡土导师、创新创业科技人才、“土专家”“田秀才”240名。
3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
整改情况:4月28日,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组织政工人员再次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掌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等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标准。组织政工人事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及程序。相关考察材料已完善。
33.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3月2日,2名政工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就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进行了业务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认识。4月30日,组织对局机关干部人事档案开展自查,形成了问题台账,并进行了整改。
34.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4月28日,对责任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修订了《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完成了机关干职工《护照》《港澳通行证》等持有情况备案,建立了工作台账。
(四)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实效不明显,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35.关于“预算执行刚性不够,调整比例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4月14日,与市审计局执行科对接,对市委巡察指出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了专题汇报,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预算安排进行支出,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一律不安排支出,规范预算执行,并长期坚持。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严格按照预算编制和财政部门的要求科学、合理、精准安排使用资金,并长期坚持。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始终保持“巡察结束、整改持续”的高压态势,紧紧围绕市委巡察反馈的意见,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以钉钉子的精神紧抓不放。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强化措施,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本次整改任务。
(二)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局党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和惩戒问责力度,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增强“四个意识”,筑牢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打造风清气正的整治环境。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局党组将继续坚持以巡察工作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全局中心工作相结合,与市委大兴调查研究工作相结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着力通过制度建设规范工作,促进工作。同时加强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让巡察整改成果变为提升工作水平的助推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贡献。
中共益阳市乡村振兴局党组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