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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多处缴费,如何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 发布时间:2020-12-14 来源:益阳日报 作者:
  • 市医疗保障局:根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相关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的,根据“户籍地优先,从长、从后计算”的原则确定待遇领取地。参保地和户籍地一致的,在参保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参保地和户籍地不一致的,按照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来确定其待遇领取地。如果有多个缴费满十年的参保地,按最后一个满十年的参保地来确定待遇领取地。如果参保地缴费都不满十年,把养老保险关系和相关资金转回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