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7-07-14 17:33 作者:曹亮 来源:益阳市扶贫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以来,安化县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监督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套取、侵占扶贫资金案件。日前,安化县纪委对近期查办的4起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滔溪镇新联村原党支部书记刘玉良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2012年至2013年,刘玉良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8800元用于个人茶厂建设。刘玉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龙塘乡六和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王孟龙、原村会计黄志高、原妇女主任王仙花套取五保资金案。2011年,六和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以村上不符合五保政策的群众顶替已去世的五保户,套取五保资金13100元用于村级日常开支,王孟龙、黄志高、王仙花作为村干部分别负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王孟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黄志高、王仙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清塘铺镇碧岩村原党支部书记喻汉超侵占生态效益林资金案。2012年至2016年,喻汉超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生态效益林资金2818元用于个人开支。喻汉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4.清塘铺镇洞天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熊贺年挪用危房改造资金案。2015年熊贺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群众危房改造资金25000元用于村上日常支出。熊贺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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