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发布时间:2024-01-23 00:03 作者: 来源:市乡村振兴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机构名称:益阳市乡村振兴局

负 责 人:蒋耿

机构地址:益阳市赫山区鹿角园路56号
邮    编:413000

电    话:0737-4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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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具体工作。

一、综合科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

2.参与有关乡村振兴的法律法规起草。

3.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大问题、课题调查研究,研究起草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领导活动等综合性文稿。

4.拟制并组织实施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协调机关政务运转,负责机关内部控制管理工作。

5.负责局系统机要、文电、会务、档案、值班、保密

6.负责机关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机关后勤保障、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工作。

8.负责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和网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9.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

10.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案件查处和日常监督工作。承担机关及二级机构专项检查工作

11.负责共青团、妇女儿童、关心下一代工作

12.承担局党组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服务工作。

13.负责机关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等工作,承办本单位人员出国(境)的组织协调、政审报批等工作。

14.负责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5.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人才工作指导全乡村振兴系统加强队伍建设。

16.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17.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宣传工作,承担经验总结、典型推广等任务。

18.开展乡村振兴典型调查工作。

19.承办全乡村振兴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表彰奖励工作

20.组织减贫和乡村振兴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21.承担乡村振兴智库建设,开展乡村振兴咨询服务。

二、规划财务科

1.参与乡村振兴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3.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4.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

5.指导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

6.承担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工作(包括现代农业综合改革工作)

7.负责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工作。

8.负责配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审计和问题整改工作。

9.负责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脱贫革命老区工作。

10.协调推动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11.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和财务管理监督工作。

三、开发指导科

1.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

2.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具体承担农村厕所革命工作。

3.配合实施数字乡村建设有关工作

4.统筹协调饮水安全保障相关工作

5.组织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县、示范创建村等帮扶工作。

四、社会扶贫科

1.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2.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3.协调指导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有关工作

4.组织、协调开展乡村振兴对口帮扶行动及相关考核评价工作。

5.配合做好市直单位开展驻村帮扶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选派管理有关工作。

6.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工作。

7.协调推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及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8.负责统战及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工作。

9.协调配合做好帮扶产业发展工作。

10.协调指导光伏扶贫、消费帮扶工作。

11.对接扶贫基金会有关工作。

12.承担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运行维护工作和简报信息工作

13.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14.负责机关驻村帮扶工作

五、贫困监测科

1.承担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帮扶意见建议。

2.指导开展乡村振兴有关数据统计和信息化建设。

3.协调推动乡村振兴有关行业部门信息共享交换、比对分析、问题整改等工作。

4.组织指导监测户帮扶工作

5.统筹协调保持过渡期内主要帮扶政策稳定

6.负责公共服务领域和民族地区、革命老区、残疾人、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等特殊群体帮扶政策协调工作。

7.协调指导行业帮扶工作。

六、督查考核科

1.督导检查委、政府相关重大部署、重要文件、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落实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事项办理

2.配合开展乡村振兴考核相关工作。

3.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成效考核。

4.做好领导联县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常态化联点督查工作。

5.承担全乡村振兴有关会务筹备工作。

6.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

7.协调推进脱贫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和转移就业。

8.指导脱贫地区加强公益性岗位和帮扶车间管理。

9.参与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10.协调做好相关舆情监测报告和应对处置具体工作。

11.负责信访及12317信访平台运行维护工作

七、培训中心

1.编制乡村振兴培训计划。

2.具体组织实施全乡村振兴培训具体工作。

3.指导全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

4.负责全市劳动技能培训实施“雨露计划”和组织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

办公时间:08:00——12:00     14:00——17:00   法定节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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