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调解零距离 法理人情可兼得
发布时间:2019-03-14 14:46 作者:吴冰芬 来源:赫山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终于拿到钱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李某紧紧握着人民调解员的手,眼含热泪,不住的道谢。 3月11日,交通事故伤者贺某之夫李某终于从肇事司机朱某手上拿到了贺某的后续护理费等全部费用共计20800元。

贺某与朱某的交通事故纠纷本已于2018年12月经由区法院初审判决,但双方当事人在收到民事判决书后因伤者后续护理费协商不一致产生纠纷,双方当事人于是向新市渡司法所寻求帮助。

接到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该镇人民调解员从双方的利益出发,分别耐心细致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鉴于伤者对判决护理费用金额存在异议将再次提起诉讼(家庭贫困,且年老体弱夫妻双方已年近七十),调解员向肇事司机阐述了伤者因不服再次上诉将给其带来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劝说其将再次应诉的律师费和诉讼费折算成补偿给伤者。同时也向伤者说明再次上诉所需要的时间、精力以及包括律师费在内的费用等,势必加重其家庭负担。最终,调解双方在人民调解员的反复劝说下,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不再上诉,双方化干戈为玉帛。

在本案中,通过基层调解以最短的时间解决矛盾纠纷,且不收取费用,降低了人民群众纠纷解决的时间、金钱成本,同时节约了政府行政成本,避免司法和社会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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