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暖人身,南司暖人心
发布时间:2019-03-14 14:38 作者:王文静 刘建龙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的职能优势,南县司法局严格落实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制度,无缝对接重点人员,帮助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用实际行动给刑释人员传递真情温暖其心。

日前,南县司法局接到湖南省津市监狱通知,南县三仙湖镇服刑人员钟某将刑满释放。钟某儿时父母离异,由外公外婆带大,只上过幼儿园。14岁时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在湖南少年管教所服刑。2007年出狱1个月后又因猥亵儿童罪、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在监狱里因表现较好减刑2年,属于重点帮教对象、“三无”人员。接到通知后,县司法局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刑释人员的基本情况,联系家属一起前往湖南省津市监狱。其母亲表示一直认为钟某已离开人世,直到司法所联系上才知道儿子是在监狱服刑。在接回钟某后,钟某母亲一直拉着工作人员的手表示感谢,“要不是你们通知,我们根本不知道我儿子还在世,太感谢你们了。”

近年来,南县司法局一直坚持贯彻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制度和特殊人群管理工作制度,实现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无缝衔接,从源头上避免了刑满释放人员的脱管漏管,最大限度地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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