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市渡镇司法所:“五措施”助力社区矫正
发布时间:2018-06-11 10:40 作者:吴冰芬 来源:赫山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依法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稳步开展,赫山区新市渡镇司法所分别从入矫宣告、监督管理、公益劳动、教育学习和帮扶解困五个方面着力推进该镇的社区矫正工作。

细致入矫宣告。司法所组织由司法所、派出所、所在村(社区)负责人和服刑人员近亲属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小组,为社区服刑人员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在社区服刑期间的权利及义务,发放《社区服刑人员须知》,告知在社区服刑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及制度,使其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和内容。

严格监督管理。司法所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接受矫正的心理差异,因人而异对每名服刑人员实行一人一档。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要求他们每日分上午、下午两次网上签到,每月书面汇报一次,不定期电话微信联系,随时掌握服刑人员行为动态,确保他们不脱管、不失控。

践行公益劳动。为加强该镇社区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和监督管理,提高其悔罪意识、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司法所每月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到所在村(社区)参加公益劳动,并做好记录,统一考察。

扎实教育学习。司法所要求社区服刑人员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每月10日到司法所报到进行集中学习,并安排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通过帮教使他们真正改过自新,尽快成为一个被社会所接纳,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真诚帮扶解困。司法所通过定期走访谈话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的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因生活困难重复犯罪。如该镇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龚某在当地就业,月收入达4000元以上;帮助雷某利用当地的茶叶资源开展茶叶网上销售;贺某因身体严重疾病免除其去市区接受集中教育等。

由于严格的管理,人性的关怀,截至目前,该司法所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5人,解除矫正29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6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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