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护成长 资阳区法治副校长走进长春镇第二中学
近日,资阳区司法局法治副校长走进长春镇第二中学,以“法治护航青春 安全伴我成长”为主题开展法治专题讲座,为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安全教育课。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蒋诗怡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227号指导性案例来展开此次法治安全教育课。一名15岁少年主动提议饮酒,酒后与同伴到湖边玩耍,因戏水不慎溺亡。法院判定,该少年及其监护人因未尽到自身安全注意与日常监管义务,承担主要责任;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的餐厅,以及一同饮酒、戏水但未尽到提醒照顾义务的同伴,需承担相应的次要赔偿责任。案例直击中学生聚餐饮酒、野外水域嬉戏、同伴疏于提醒、商家违规售酒等高频危险行为,打破学生“酒后戏水无碍”、“结伴玩水无责”的错误认知,引导大家树牢“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为增强宣讲的参与感,讲座特别设置了有奖问答环节。同学们踊跃举手发言,现场气氛热烈。大家纷纷表示,这种“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的普法方式,让自己对饮酒引发的安全风险及法律后果有了更为清醒的认知。
据了解,资阳区近年来持续深化法治副校长制度建设,自2024年以来,已在全区选聘60名法治副校长,实现中小学全覆盖。法治副校长定期走进校园,通过以案说理、以案释法,常态化开展普法宣讲。下一步,资阳区司法局将继续深入推进“送法进校园”活动,不断丰富法治教育形式,用法治为青春护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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