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鱼口司法所:巧用法理情,调解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2-10-25 15:19 作者:姚知远 蒋婷玲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放心,24500元赔偿款已当场履行完毕,你们可以安心回家了!”10月17日,随着钱款赔付到位,一起历时二百余天的交通事故纠纷经中鱼口司法所三天调解得以圆满解决。

事情要追溯到2022年2月8日14:30分许,孙某驾驶的载货三轮车在234国道三水厂路段与杨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导致杨某受伤住院治疗,经认定,孙某对本次事故负全责。期间孙某支付了医药费2000元,由于孙某家庭困难,后续赔偿金额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村委会多次介入调解未果。无奈之下,伤者杨某于10月15日到中鱼口司法所申请调解,想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接到调解申请后,司法所第一时间联合交警大队、村委会启动三调联动调解机制,安排专职调解员前往南县交警大队查阅事故详情,深入了解案情,同时向村委会了解肇事方的家庭状况,为后续调解工作打下基础。本着“法情共融”原则,工作人员根据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及伤者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加以考虑肇事方家庭困难的实情,计算出合理赔偿金额,随后召集双方当事人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头进行调解。经过工作人员三天不懈努力与双方耐心沟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当场一次性支付给杨某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及后期医疗费等各项费用24500元。双方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当场交付赔偿金并签订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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