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85后”司法所长于成和他的“调解经”
发布时间:2022-06-24 08:48 作者:文政 来源:益阳日报、安化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于成,男,苗族,1985年9月出生,邵阳绥宁人,中共党员,现任安化县司法局仙溪司法所所长。身为异乡人的于成扎根安化15年,从事调解工作十余载。在当地,“有纠纷,找于成”是老百姓遇到麻烦时最常说的一句话。多年来,于成总计调解纠纷1500件,调解成功率98%。现在,让我们来了解于成调解工作的“锦囊妙计”。

调解程序化 筑牢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

华天村持续十多年的退耕还林纠纷、张某某与肖某某僵持两年之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农民工薪资纠纷、任家三兄弟道路同行纠纷……翻开于成桌上的案卷,每一起矛盾纠纷,都有完整详细的调解记录。“很多纠纷都是在程序化调解基础上成功解决的。”于成说,依托10多年的从业经验,他探索学习法院开庭审理民事纠纷的方式,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套人民调解程序,包括依当事人书面申请调解、依职权调查取证、依法组成人民调解庭和依规制作调解卷宗四个步骤。

当事人进行调解前先提交一份纸质材料,简要讲明纠纷事由和诉求;查清事实后,依法从人民调解委员会中选任人民调解员,保障调解结果的公正;调解现场,调解员提出调解方案,分别做双方工作;调解结束后,依法制作纸质调解协议、调解笔录等其他法律文书并存档。“程序化调解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还原案件事实,提高调解效率和成功率,也有利于开展调解不成功之后的民事诉讼。”于成说。 

调解精细化 用情用力当好“和事佬”

谭某斌与谭某群是亲兄弟,因为仙溪一项目土地征收补偿款分配问题产生争议,经过仙溪社区居委、仙溪镇人民政府多次调解未果,谭某斌更是多次上访。

于成知晓此事后,主动对接兄弟俩了解情况,起初谭某群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调解。为了双方利益考虑,于成多次找到当地村干部给他们做工作,最终在数小时的释法说理后,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至此,一个持续了数年的纠纷画上了句号。

“调解纠纷就是把当事人当回事,老百姓找到我,就是相信我,为了这份信任我也要比当事人上心。”于成说,基层工作纷繁复杂,一个纠纷需要反复做工作,作为被信任的第三方,以法律为准绳巧解纠葛,少批评多鼓励感化示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才能圆满结案。

调解多元化 用绣花功夫处理“疑难杂症”

5月11日,于成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是损害赔偿当事人李某送来的一面绣有“尽心尽责 为民解忧”的锦旗。

时针回拨到2018年12月1日,肇事司机刘某驾驶机动车时违规超车,与对向正常行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导致该牵引车撞入道路东侧李某房屋内,造成李某房屋严重受损。经机构鉴定,房屋维修费用为32万元。因不接受房屋维修费评估结果,李某多次维权均不能与肇事方及保险公司就房屋维修费用达成一致。

在接受这个案件之后,于成立即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前后6次与肇事车辆所投保的某保险公司主管人员对接案件。今年1月18日,于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依托法律相关规定和证据材料,制定出各方利益最大化的调解方案。在一场跨时5小时的拉锯战后,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李某房屋维修费用45万元。一场历时3年多的纠纷就此圆满解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了守护。

“有法律从法律,无法律从习惯。”于成说,在调解纠纷过程中,和矛盾双方算好金钱账、时间账、名誉账,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制定调解方案,在无法律明确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时候,就依据利益得失来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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