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麻河口司法所:交通事故引纠纷 为民调解除隐患
发布时间:2021-11-23 10:13 作者: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太感谢咱们司法所的同志哒,帮助我们化解了纷争,我们都觉得很满意。”当事人吴某家属起身走出调解室时,对司法所工作人员连忙道谢。近日,南县麻河口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5月12日上午,曹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麻河口镇菜市场交叉路口时,将正在骑人力三轮车的吴某撞倒,致吴某重伤,经诊断:吴某脑部闭合性颅脑损伤(左侧颅骨缺损),出现脑积水、继发性脑梗死等一系列并发症。住院期间,曹某为吴某垫付医疗费用10万余元。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吴某虽暂时保住了性命,但因伤势严重,还需要一大笔钱进行后续治疗。为了解决问题,双方多次协商,但由于对赔偿费用存在较大分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吴某家属三番五次到曹某家讨要说法。11月3日,当事双方来到麻河口司法所申请调解。

麻河口司法所接受调解申请后,立即组织工作专班开展调解。由于当事双方互不相让,调解工作刚开始就陷入了僵局。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调解人员对事故进行深入调查,并多次到当事双方家中,耐心细致地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解释各种赔偿费用产生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在双方对上述内容都基本清楚的基础上,再从情、理等角度出发,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心平气和地看待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矛盾。

经过多番劝导,当事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曹某一次性赔偿吴某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包括医院垫付的116800元整)共计516800元整。至此,这起因交通事故引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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