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送法下乡”助春耕
发布时间:2020-03-30 14:31 作者:孟强 黄尹 来源:南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白鹭舞,春耕忙。为保证春耕生产正常进行,减少农资消费纠纷、民间纠纷而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影响,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3月26日,在南县武圣宫镇等伴洲村,几名身穿红色马甲的普法志愿者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向农民朋友重点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与春耕生产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于村里对土地重新划分,同组的朱某应该划分一部分面积给我,可是他霸着土地就是不归还,早稻育秧在即,我可怎么办才好?”村民张某一脸愁容的问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武圣宫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地解释道。对于农民朋友提出的邻里纠纷、农资购销、农田租赁承包、宅基地纠纷等问题,普法志愿者们都认真倾听,耐心解答,引导他们正确处理纠纷矛盾。

开春以来,为实现疫情防控与春耕生产两手抓,南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送法下乡,多名司法行政干部、基层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走村入户,深入一线,开展春耕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治宣传工作,排查化解了多起涉农纠纷。同时,县法律援助中心开辟涉农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于春耕期间因农资产品质量和坑农害农的案件而申请法律援助的,及时受理,优先承办,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其合法权益得到及时保护,以保证春耕生产正常进行。

截至目前,南县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5000余份,解答农民群众法律咨询400余人次,排查调处涉农矛盾纠纷56件,成功率达100%,切实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