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检查组来我市检查
发布时间:2018-10-18 15:19 作者:吴荣 赵彩莲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10月15日-17日,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刘强玉带领第三检查组赴我市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通过实地考察、查看资料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对安化县、桃江县、益阳移动公司、益阳市人社局、益阳市青少年法治教育馆等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听取了益阳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汇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瞿晏平汇报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情况,市政协副主席黄仲书主持汇报会。

刘强玉指出,益阳市在贯彻执行全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和《湖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等工作上,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扎实、特色鲜明,特别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以及重点对象普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等方面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刘强玉强调,要以“七五”普法中期检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普法责任落实。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增强法治建设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整个领导班子,都要形成共识,齐心协力抓法治。要进一步创新形式,推进普法提质增效。顺应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进一步抓住重点对象、抓实制度落实、抓好普法创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应用,丰富“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激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活力,努力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方法手段、工作格局等方面的转变,全面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提质增效。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夯实普法基础保障。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先导地位,发挥普法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和规范新闻媒体公益普法宣传专刊、专栏建设,保证公益普法宣传有版面、有频道、有时段,更好的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志英、湘潭市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黄铁华、省司法厅法制宣传处副处长肖忠华、湘潭市司法局法制宣传科副科长颜浩斌一同检查。益阳市委法治办常务副主任、市司法局局长吴胜坚、市委法治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刘自力陪同检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