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例律师调解成功
发布时间:2018-06-07 10:19 作者:郑冬莲 蒋建华 谌燕飞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7年11月10日,安化县田庄乡龙门新村的谌某云帮谌某宏修建房屋时,不慎摔伤身体,在住院治疗期间花费医疗费数万元。由于双方都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都十分困难。谌某宏由于修建房屋已负债累累,而谌某云是家中的顶梁柱,一家四口的生活重担全在他身上。事故发生后,双方曾多次协商,村委也多次调解,但双方就相关赔偿事宜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协议,一年半以来该纠纷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此纠纷反映到田庄乡党委政府后,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乡党委书记周欢民、乡长王定岩的要求,申请律师专业调解。2018年5月28日,在安化县律师调解中心的协调安排下,湖南丰昇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员林年丰、周剑锋经过调查、走访,查清纠纷的基本情况后,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调解。两位律师经过长达半天的调解,讲解有关法律规定,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并履行完毕,最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律师调解是指律师、依法成立的律师调解工作室或者律师调解中心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协助纠纷各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争议的活动。今年来,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达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的目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在全市部署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明确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市律协设立律师调解中心,在安化县和沅江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律师调解工作室,在符合条件的市直律师事务所中设立律师调解室,通过先行试点再全面推开的方式逐步开展律师调解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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