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苗” 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22-06-17 16:33 作者: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今年“六一”儿童节,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来,市司法局聚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法律援助服务,积极开展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法治宣传进校园 守护“少年的你”

“父母收走我们的压岁钱违法吗?”“给同学取个外号属于校园欺凌吗?”今年5月,桃江县司法局马迹塘司法所深入辖区校园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系列活动,同学们踊跃提问。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与同学们展开互动交流,引导学生学法、懂法、尊法、守法。

近年来,市司法局联合教育部门,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法治副校长讲法治课”等活动为载体,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市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我们将未成年人列为重点普法对象,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列为年度普法要点重点内容,切实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御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青少年误入违法犯罪的歧路。”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罗罡介绍。

法律援助护权益 开辟“绿色通道”

“唐律师,钱到账了,谢谢啦!”近日,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唐洁荷收到当事人发来的感谢信息。原来,前段时间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一位单亲妈妈的电话求助。11年前她的孩子小辛刚满周岁,她和孩子父亲经法院判决离婚,小辛由母亲抚养,父亲每月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小辛父亲长期不履行抚养义务。后来小辛母亲带着孩子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定居,近年经济出现困难,无力独自承担抚养义务,多方联系其父未果,无奈拨打市法律援助中心电话寻求法律帮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相关情况后,决定开辟绿色通道,指派唐律师通过电话、网络、邮寄等方式,为远居宁夏的小辛及其母亲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经过努力,小辛母亲顺利拿到35400元的抚养费。

市司法局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对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事项,开辟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熟悉未成年人法律业务的承办人员。对公检法指定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各法援机构实行第一时间指派、第一时间介入,加强与公检法、承办律师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去年以来,我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63件,接待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类来访、来电咨询近200余人次。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积极实施“情暖高墙·关爱孩子”帮扶助学项目,从教育疏导、家庭关爱、心理辅导等方面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特困未成年子女开展帮扶,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爱心人士的关爱与温暖,先后向100名服刑人员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和49名社区矫正对象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进行资助,总计发放爱心助学金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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