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湖南省司法厅 益阳市人民政府
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 努力夯实地方法治建设根基
点击数:    时间:2016-03-11
     

 

2015年是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第一年,也是“六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一年来,安化县司法局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全面加快地方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做了大量扎实的基础性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建设的根基。主要做法是:

 一、以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为总目标,不断提高全民法治素质

(一)做大“法律大篷车”宣传活动。利用农村“赶集”人口相对集中的时机,2015年先后到全县23个乡镇组织“法律大篷车”巡回赶集活动32场,广泛开展了法制板报展览、法律咨询和法制资料发放、法律知识抢答等法治宣传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万份,解答法律咨询580人次,组织群众观看法制板报展览12万余人次,参与法律知识有奖竞赛活动3万人次,发放“法治纸杯”5万个、“法治雨伞”1万把、“法治脸盆”1万个。“法律大篷车”已成为安化农村法治教育的最受群众喜好的品牌平台,有效调动了人民群众参与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农村法治氛围。

(二)做实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形成合力,努力把法治宣传阵地建设落到实处。协调县建设局利用县城沿江大道人车分离栅栏开展公益法制宣传,制作张贴法治宣传标语188条,建设了一条深受县城群众欢迎的“法治宣传教育示范街”。协调县林业局利用月形山公园围墙,制作法治宣传橱窗30多个,建设了一个以林业法律知识宣传为主题的“法治公园”。协调县教育局以安化二中图书馆、法治宣传橱窗等为载体,开展开放式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了安化县第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辟了《律师说法》、《法律法规》等专栏。

(三)做强县普法讲师团工作。选聘9位资深的本地律师,成立了安化县普法讲师团,建立巡回宣讲制度,规定各相关单位每年要邀请县普法讲师团举办1至2期法治讲座,时间与内容可由各单位自报计划、自下“订单”。县委法治办根据各单位的计划,统筹安排讲师进行巡回宣讲,普法讲师团应各单位“点单”要求上门授课。这种“订单式”普法模式,既满足了不同单位、不同对象的内容需求,又增强了普法教育的针对性与实用性。2015年,县普法讲师团深入各县直部门、乡镇、村(社区)、医院、学校等单位巡回宣讲112场,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反响十分热烈。普法讲师团已经成为安化普法战线最亮丽的风景线,这种“订单式”的普法模式,得到了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二、以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为切入点,全面加快地方法治政府建设

(一)组建安化县法律顾问团。聘请8名律师组建了安化县法律顾问团,协助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处理法律事务,充分发挥咨询、顾问和参谋作用。法律顾问团自成立以来,积极参与了大码头大桥建设、县城农贸市场搬迁等中心工作。全年为县领导提供决策法律咨询86次,参与协助处理重大涉法事务35件,较好地发挥了参谋作用。尤其在招商引资、签订重要合同、制定规范性文件、接待上访、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县法律顾问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受到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县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明确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都要聘请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同时将各单位聘请法律顾问的完成情况,纳入了综治考核、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到2015年底,已有20个乡镇、62个县直单位聘请法律顾问。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让全县律师成为了地方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得到了省司法厅、省律协的广泛推介。

(三)坚持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为引导信访群众运用法律解决信访问题,该局推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坚持每周一安排一名律师到县信访局值班,陪同接访的县领导参与信访接待。全年值班律师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56人次,正确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信访事项32件,其中指导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12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息访解纷、化解矛盾8件;接受相关部门的委托,参与重大疑难信访事项的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建议11件。

 三、以落实法治惠民政策为突破口,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

(一)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与民政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办法》,开展“律师进村(社区)”活动。广泛动员组织律师进村入户,免费为群众上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至2015年底,已有65名律师先后与42个社区、256个村签订免费法律顾问协议,协助村、社区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和管理制度50多项,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件,指导协助调解纠纷120件,开展法律培训授课55场,办理法律援助78件,办理其他法律事务100多件。“律师进村(社区)”制度的建立,有效打通了律师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增加了新的正能量。

(二)全面实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为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于2014年开展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在积累实践经验后,县委常委会决定,2015年10月开始,在全县23个乡镇、559个村(社区)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与县财政局联合制定《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发放标准》,县财政把补贴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以奖代补”全面推行以来,全县共补贴调解案件2680件,发放补贴25.8万元。“以奖代补”制度的全面实行,充分调动了村、社区干部化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构筑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三)加大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力度。2015年初,将“法律明白人”培训纳入了全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明确了年内对全县所有村(社区)干部普遍进行一次法律知识轮训的总目标。精心安排课程和准备讲师,选调8名优秀律师组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讲师团,选定《农村法律常用知识》和《人民调解法》为培训内容。11月至12月底,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分别办班”的方式,先后举办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班25期,累计授课50场,全县2000多名村(社区)干部普遍进行了一次法律知识轮训。培训活动较好地增强了农村法治建设“带头人”的能力水平,有效加快了基层法治建设步伐。

 
     
     
来源:安化县司法局     作者:安化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