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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援人的权利和义务
点击数:    时间:2019-01-21
     

 

受援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免交法律服务费用;

(二)可以向案件办理机关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诉讼费、仲裁费等费用;

(三)了解为其提供法律援助的进展情况;

(四)有事实证明法律援助人员未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更换法律援助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受援人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一)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及相关情况;

(二)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材料;

(三)协助法律援助人员调查案件事实;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来源:湖南司法行政网     作者:市法律援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