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司法局关于注销夏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决定(益司许〔2024〕4号)
发布时间:2024-04-07 09:58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夏畅:

  你向本机关提出注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的申请,经审核,认为你提出的申请符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第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收回、注销你已取得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请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上缴本机关。

  益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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