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1 11:01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根据司法部第5号公告和湖南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规定,现就益阳市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益阳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在益阳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内地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市司法局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一)现场提交材料时间

7月5日至9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现场提交材料地点

益阳市司法局办公楼(益阳市鹿角园路155号)。现场提交材料场所设置检测区、等候区、办理区。检测区设市司法局办公楼一楼大厅,等候区设办公楼八楼电梯口门厅,办理区设办公楼八楼811室。

(三)现场提交材料范围

1.居民身份证原件(提示: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且距离到期日2个月以上;不得提供临时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符合放宽政策的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提示: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必须清晰完整,页面无任何手工涂写,公章和经办人签章齐全);

3.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毕业证书原件;

4.证件照片。与本人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示:照片背面备注姓名,裁去多余的白边,用小袋子装好);

5.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市司法局现场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7月9日。

三、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宜

1.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需本人前来现场提交,不得委托他人。

2.申请人应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来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3.办理当天,申请人需在一楼检测区出示绿色健康码、行程码,并经体温测量正常,领取号码后方可进入等候区,对体温异常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禁止进入等候区。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来)益办理的申请人,需按照益阳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最新通知精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申请人全程需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办理完快速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给大家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公告规定执行。

具体事宜咨询0737-4225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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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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