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和开展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08 08:51 作者:市政府法制办 来源:法制办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政法办发〔2018〕24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和

开展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大通湖区管委会法制办,益阳高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市直各单位:

为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行政复议工作创新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办案和开展培训的通知》(湘政法发〔2018〕1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使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办案。现就平台在全市推广使用工作和开展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广使用平台办案的重要意义

信息化是实现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的重要保障。推广使用平台办案,是应对当前行政复议工作新态势,进一步加强、做实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重要作用的需要。平台能够为行政复议提供新思路、新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压缩人为因素空间,提升复议公信力。平台依托政府法制信息“一库一平台”,可以在线办案并可以与其他应用系统对接,实现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监督信息的互联互通,形成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全国一张网,有效解决“信息孤岛”现象,有利于上级及时掌握复议工作全面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和交流,提升行政复议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平台的主要功能

平台包含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系统、基础数据管理系统(法律法规数据、复议机构和人员数据)、典型案例管理系统、综合查询系统、行政复议统计系统、预警监控系统和大数据分析系统。通过该平台可以实现在线办案(全周期管理、自动生成各种法律文书模板、在线审批等)、电子案卷归档、在线监督、查询法律文书模板、查询典型案例、复议案件统计分析、复议队伍分析、热点问题分析、矛盾综合研判、执法状况分析和立法后评估等功能。

三、使用平台的几点要求

(一)进度要求。各单位法制机构从7月1日起开始使用。各单位在使用平台之日起两个月内,所有复议案件在平台上运行(使用平台之前本年度已办结的案件,应当补录进平台)。2018年度全市行政复议案件情况能通过平台进行统计分析。

(二)网络要求。平台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平台服务器地址为。各单位要按照当地政务外网的相关要求,及时完成网络接入、开通测试工作。

(三)建立用户。我办负责为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单位各设立1个系统管理员账户。各单位要明确1名专业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行政复议人员担任系统管理员,负责录入本单位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信息,指导行政复议工作人员注册账户和平台的操作使用。

(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推广使用平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机构改革“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的要求,精心组织,克服困难,把握节奏,积极推进,切实把平台推广使用工作抓紧抓好。

各单位在平台推广使用过程中如遇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办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

四、培训会议安排

(一)时间: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2点30分,会期半天。

(二)地点:益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0楼小会议室(益阳市赫山区海棠路470号)。

(三)参会人员:各单位1-2名负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人员参加

(四)会议议程

1、办领导作动员讲话;

2、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介绍与使用演示;

3、参会人员上机操作与问题解答。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参会人员自带笔记本电脑;

2、请各单位于6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人:赖月霞,联系电话:0737-6203618)

附件:1、参会单位

2、参会人员报名表

益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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