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党人〔2022〕2号关于刘纯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5 14:50 作者:赵双林 来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执党人〔20222   

关于刘纯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刘纯刚同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科长职务,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五大队;

免去姜淑君同志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五大队任一级主任科员;

免去徐小平同志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三队副大队长职务,调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四大队任三级主任科员;

免去曾宇同志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孙峰同志市城区资江风貌带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清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人事科科长,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熊霞同志任市城市管理指挥中心主任,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七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梦楼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七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综合科科长职务;

何继高同志任市城区资江风貌带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区资江风貌带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陈婵同志任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姚铮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改革科副科长,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科副科长职务;

吴魁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管科副科长,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科改革副科长职务;

夏北瑶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政设施科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青同志任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五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方华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五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余浩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三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袁明洁同志任市城区资江风貌带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六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黄峰同志任市规划行政执法支队一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一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刚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六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二大队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蔡明同志任梓山村水库管理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直属一大队一级科员职级。

特此通知



            中共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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