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6〕90008号
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0446892701W,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1号,法定代表人龚亮,身份证号码432301xxxxxxxx201X)向本机关提出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新建马良路红联市场港湾式停靠站项目改变马良路红联市场西侧绿化带绿化用地性质, 范围内苗木予以移植共132平方米。
2.绿化移植内容如下:杜英树胸径为20-25厘米3株、胸径为26-30厘米5株、胸径为31-35厘米6株;槐树胸径为4-5厘米7株、胸径为6-9厘米9株、胸径为10-15厘米6株、胸径为16-21厘米16株、胸径为25-30厘米3株;红檵木冠幅120厘米1株;山茶冠幅120厘米1株、冠幅150厘米2株;地被高度80厘米红檵木、金边黄杨等面积共132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修剪城市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