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6〕90007号
发布时间:2026-06-12 14:37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迁移城市树木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690007

 

益阳市市政重点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0446892701W,地址益阳市康富南路1,法定代表人龚亮,身份证号码432301xxxxxxxx2039)向本机关提出迁移城市树木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因益阳大道—金山路交叉口畅通工程项目建设需要改变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对益阳大道—金山路交叉口畅通工程项目范围内苗木予以移植共293.4平方米

2.绿化移植内容如下:香樟树胸径为20厘米1株;榆树桩景地径26-30厘米4株;山茶球冠幅150厘米2株;灌木球冠幅120厘米44株(品种有水果篮、女贞、黄杨);以及地被小苗、花镜植物、草皮等面积共293.4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6615日至20267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修剪城市树木,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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