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6〕90004号
发布时间:2026-04-29 17:10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690004

 

湖南湘金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574311334X,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埠桥办事处南阳村红碎茶厂内,法定代表人成喆,身份证号码432501xxxxxxxx7035)向本机关提出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10KV毛罗I线赫山中学台区改造工程(电杆迁改施工)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

2.绿化用地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普通绿化植被,涉及草皮0.2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651日至202657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临时占用绿化后恢复原状,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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