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5〕90034号
益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309004468846990,地址益阳市赫山区团圆南路333号,法定代表人李勇,身份证号432301xxxxxxxx2031)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与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人电力环网柜迁搬工程在蔡家路益阳大道移植城市树木与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移植城市树木与品种:樱花杆径为10厘米2株、金森女贞球冠幅100厘米1株;占用绿地地被麦冬草8.8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25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城市树木与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施工单位要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申请单位(人)应落实补偿绿地的措施,按照益阳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派地址,委托专业园林绿化公司进行异地补偿。
4.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