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执许字〔2025〕90028号
发布时间:2025-11-12 17:02 作者:姚铮 来源:市城管执法局审改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移植城市树木、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许可决定书

      益执许字〔202590028

 

湖南子轩建筑有限公司:

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900MA4LC70E2W,地址益阳市高新区世纪阳光大厦公寓楼702室,法定代表人陈龙,身份证号码430903xxxxxxxx3638)向本机关提出移植城市树木和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九条、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许可。

一、许可内容

1.同意许可申请因新建的出行通道需要在银城大道与街坊路交界移植城市树木与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

2.移植树木品种、规格、数量如下:乔木7株、杜鹃、红叶石麦冬等地被植物(以勘验单与表格为准);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92.65平方米。

3.施工时间:20251112日至2026330日。

二、许可要求

1.严格按照许可内容移植城市树木和占用城市绿化用地,施工单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期满,报请局园林绿化科验收。

2.施工单位应当在现场设立告示牌,注明批准机关、批准项目、批准期限、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以及监督电话等,接受公众监督。

3.如不服本许可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益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桃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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