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
益阳市住宅建设公司: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139号令)、《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审查,准予在核准许可范围内进行产生建筑垃圾活动。
特此发证。
有效期:自 2025 年 11 月 21 日
至 2026 年 2 月 20 日
核准证编号:益执许字〔2025〕20031号
2025年11月21日
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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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湖南益阳长春经开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四期)-民子源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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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型及阶段 |
R建设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 £建设工程 (主体结构工程) £建设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拆除工程 £装饰装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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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详细地址 |
资阳区关濑路与文昌路交叉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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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名称 |
益阳市住宅建设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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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期限 |
自2025年11月21日至2026年 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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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内容 |
运输单位及核准证号 |
益阳市九鑫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益执许字〔2025〕200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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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时间 |
以线路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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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路线 |
以线路证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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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周期 |
3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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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场所及核准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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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产生类型及产生量 |
处置方式及处置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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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渣土产生量(m3) |
19673.6 |
R其他项目土方平衡 19673.6 m3 £无害化处置 m3 £资源化利用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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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泥浆产生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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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置 m3 £资源化利用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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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垃圾产生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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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置 m3 £资源化利用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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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除垃圾产生量(m3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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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置 m3 £资源化利用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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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垃圾产生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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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置 m3 £资源化利用 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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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 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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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章)
2025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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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说明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是建设工程和拆除工程等工程项目产生建筑垃圾许可的凭证。
2.此证书只限本项目使用,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和转让。
3.工程项目应当按照“核准内容”(包括运输单位(含运输车辆车牌号)、运输时间、运输路线、产生周期、处置场所、建筑垃圾产生类型、处置方式等)产生建筑垃圾。违反核准产生建筑垃圾将面临处罚。
4.运输车辆需随车携带该证的复印件,不得无证运输建筑垃圾,不得超过核准证内容运输建筑垃圾,违规运营行政主管部门将追究运输单位的法律责任。
5.堆填场指利用现有低洼地块或即将开发利用但地坪标高低于使用要求的地块,且地块经有关部门认可,用符合条件的建筑垃圾替代部分土石方进行回填或堆高的场所。填埋场指采取防渗、铺平、压实、覆盖等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和对污水等进行治理的场所。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指用于分类、堆放暂时无法进行利用的建筑垃圾和运输距离远,需要中转的建筑垃圾的场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指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成分进行再加工,制成骨料、砌块等再生产品的场所。
6.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处置设施、产生周期等变化的,应当在变更行为发生之前15个自然日内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将面临处罚。
7.工程项目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产生)》有效期满后自动失效。